好吧,宋援朝也舉起了手。
這時阿遠已經笑的不行了,陳恪也適時舉手:“阿sir,我是自己人。”
阿遠舉著槍繼續轉著看。
電梯里還有一個人呢,他媽媽,難道也是敵人嗎?
當然不是啦,阿遠打雪仗的時候,不會往媽媽身上扔雪球。
舉著槍,他也不會對準媽媽的,他反而伸手:“莽莽,看,寶寶給莽莽。”
他最終選擇的是,把槍送給媽媽。
陳恪一看,自信了,對陳柔說:“阿遠很乖的,知道你是媽媽,槍都不對準你。”
又跟聶釗一樣,謎之自信的說:“他就算動手,也是被逼的。”
不是,一個小家伙如果不認識媽媽,那不就是傻瓜了。
還有,陳恪向來公私分明不偏不倚的,可他現在這態度,確定不是聶釗第二?
不過作為外公,陳恪自己是意識不到他的行為有多夸張的。
看陳柔把阿遠抱起來,他又搖搖手里的行李袋:“還有好東西呢,猜猜是什么?”
……
其實早在去年,陳恪就買過一套小迷彩,還有同樣的小帽子。
但是后來李霞一看面料,覺得太差,就沒有送。
而在這家酒店的國際商品部,也有同樣的小衣服賣,質量也很不錯。
陳恪今天早晨就看好了,剛才來問了一下售貨員,買了一套最小的給阿遠。
槍有了,小小迷彩服也有了,阿遠可算一掃陰霾,徹底開心了。
于他來說小迷彩服其實有點太長,也還需要裁改一下,再洗一洗。
但是阿遠心急的不行,要把帽子戴上,還要把小槍也舉著,小嘴嘟嘟,威風凜凜。
他在首都最多也就待一周,七天時間就該回去了。
而陳恪屬于節約到,內褲上都打著七八個補丁的人,可他現在徹底迷失了自己。
看阿遠舉著他的小槍滿屋子跑來跑去,嘴里biubiu個不停,他突然就說:“還缺一樣東西,就現在,我得上百貨大樓給孩子買去。”
陳柔一聽就說:“他只待一周,而且你買的東西,我們不一定都能帶得走。”
又說:“別買了,買多了都是浪費。”
但陳恪說:“可他還需要一輛車,小三輪車,騎著于兒,我看我們公安部的家屬院里,別人家的孩子一人騎著一輛呢,我必須給阿遠也買一輛。”
在香江家里,阿遠有人送的小汽車,電池的,他可以開,只是他還沒玩過。
還有各種遙控的,回力的小汽車,他只是不喜歡玩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