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個鏢師對黃志一和小常村知之甚少,陳韶連續問了幾個問題,見他們答得七零八落,便讓衙役將人先帶回太守府嚴加看管,等她從小常村回來后再嚴審。
小常村距離郡城有近十三里路。
路途比去趙家村還要難走一些。
花了半個多時辰到達小常村后,陳韶沒有急著進村,也沒有急著去黃大行在湯五山背后的茅草屋。
在村外一個不高的山腳下了馬車后,陳韶慢慢上到山頂,居高臨下地朝著小常村望去。
天已經大亮。
太陽似一個咸蛋黃掛在小常村的上方。
小常村處在群山包圍的一小片盆地里,村里的房子集中在盆地中間,共有兩條出村的大路。一條是她所在的山腳,一條則在西南方向。從村中房屋的外觀來看,小常村與陶家莊差不多的破敗。
此時不過剛辰時。
村子周圍的山腳下,已有不少人在勞作。
“蟬衣,”回到山腳,陳韶低聲吩咐,“去向地里的村民打聽打聽獵戶老周、黃大行、黃志一和李八娃家的情況。”
蟬衣去后,陳韶重新坐上馬車,在徐光的帶領下,繞村去往湯五山的后山。
去湯五山后山的路很不好走,草叢茂盛,幾乎看不到路。一路走,一路探,走了差不多三刻鐘才走到茅草屋。
茅草屋不大,不過兩間。
由樹木為柱,雜草和樹枝為頂為墻。
茅草屋外,用暗紅色的泥石砌著一堵矮矮的院墻。
時日已久,陳韶捏起一個泥塊在指尖捻了捻,又放到鼻子下聞了聞后,也不確定就是人血。但看圍墻的長與寬,如果是人血,那么基本可以確定,元和十三年發生的那八起殺人案第一現場就是這里了。
茅草屋內也長著一些雜草,雜草間還散落著一些野生動物的糞便。陳韶在屋內大致看了一圈,黃志一將地面挖得很干凈,幾乎看不到什么血土。茅草墻壁上日曬雨淋,更看不出什么痕跡。
從茅草屋出來,陳韶站到院子里朝山腳下的大豐河看去。
茅草屋距離大豐河不過三四丈遠。
因為正值汛期,河水湍急,陳韶也不確定河水退去后,這一段有沒有沙灘和鵝卵石。問徐光,他也不知道。
“沒人住,這屋里屋外都長滿了草,”徐光繞著茅草屋走一圈回來,用腳扒開他們上山路上的草叢說道,“但從這草下的痕跡來看,這里原來有路。就是不知道是黃大行挖的,還是黃志一挖的。”
陳韶走過去,看著扒開的草下結實的路面,用腳尖碾一碾,問道:“元和十三年發生的那八起案子所涉及的村鎮,距離小常村最遠的是哪個?”
徐光低著頭將那八起案子所涉及的村鎮挨個在心里默念一遍后,答道:“應該是萬安村。”
萬安村的被害者是五歲的男童張光富,案發時間在元和十四年七月十九日,是那一起連環殺人案的第六案。</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