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不好意思了,兩位,這就是我們能給出的條件。”
兩方人馬終究沒能達成共識,萊曼微笑著,客套了兩句,就帶著瑞恩離開了酒店。
歐羅巴影業的人也沒有出言挽留。
他們知道,剛才第二輪的報價著實有點自欺欺人的味道,但,他們本就沒想過要拿版權分成的事談條件,在他們心里,肯定是想以買斷的方式完全收歸電影的發行版權。而且,報價底線也展示過了,接下來,萊曼去跟其他發行商談判,也能借機看看其他人的報價。他們心里要做到有數。
《活埋》的發行權爭奪戰,才剛剛開始,不是嗎?
和歐羅巴影業的試探前后不過半個小時而已,但卻已經知道了對方的一些思路。
萊曼走在路上,十分清楚自己想要什么,他也知道,剛剛雙方的不歡而散,也不過是第一輪博弈罷了。
每個人都在試圖為自己爭取更好的條件,這沒什么好說的,一切都要看各自的本事才行。
而那一百萬的版權費,還加上那么多條件,本就是要拒絕談判的意思。萊曼懂,所以他離開了。
一般來說,電影上映后創造的收益,將會很大程度的落入三方的口袋:院線方,發行方,制片方。
院線呢,總是會拿差不多的那部分,而剩下的,則是兩方的協議怎么規定的了。
但不管怎么說,也不可能開出百分之10的分紅這么低的條件。
畢竟,再扣除各方面稅收的收益浮動后,整體而言,院線方平均能拿走電影票房的百分之四十。
剩下的百分之60則由發行方、制作方瓜分,那么這個里面的一般的情況下,按照國際發行通例,發行方的分紅會在百分之30到百分之40之間,其余的則是制片方所得的。
其中,制片方的分紅還需要分成兩個部分,一份給制片公司自己,一份給包括導演、演員、編劇在內的劇組成員。
舉個例子,如果一部電影創造了100萬的收益,那么院線方先拿走40萬,發行方拿走20萬,制片方拿走40萬并跟劇組成員瓜分。
當然,這些百分比都只能說是大致水準,具體百分比還是會根據每個作品簽發協議的不同而發生變化。特別是劇組方面,采用一線明星演員的話,分紅比例肯定會被拉高,如果再加上史蒂文-斯皮爾伯格這樣的大導演,那么僅僅是劇組要求的分成就可能高達百分之40,乃至純利潤的一半,如此一來,其余三方的收入自然相對的就會做出調整。
剛才歐羅巴影業提出的那些,可就是明確的不想談分紅事宜了,也暗示了他們這方面的態度。
不過,萊曼也無所謂,不要分紅,那么買斷價格就一定要高,不然就給分紅。非常簡單的判斷題,兩個方面的選擇,哪個更高選哪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