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次是一小部分的怪物攻破超市,有神論派徹底崛起。
宗教狂熱者也從被小鎮居民的厭惡中搖身一變成了領導派,是眾人的救世主。
在原來社會安定的時候,她的世界也只有宗教,于《圣經》中拋棄人性,變得神神叨叨,大家都煩她無時無刻不在傳教的行為。
但在真正直面恐懼,反倒是她信仰最為堅定,在她看來這只是上帝的考驗,從心理上確認了自己是上帝仆人的身份,甚至想要用活祭取悅死神。
所以,雖然她言必稱上帝,可行為近似魔鬼。
曾經燒死被視為宗教異端分子布魯諾的教徒們,被煽動的十字軍東征的士兵們。無數的歷史都在見證失去理性的枷鎖而為某種極端思維控制的民眾,會有多么的嗜血。
就像潘多拉魔盒的打開,宗教這件人類文明的外衣,它們的產生也是一種對人性惡的一面最大程度的預測。
斯蒂芬-金的這本厲害就厲害在于明明是講一個很俗套的怪物襲擊,卻是寫出了無比幽深的人性。
迷霧終會散盡,但人心永無出口。
至于男主,卻是典型的美式英雄主義的化身。
從不盲目,也不迷信,又不偏激。
除了有神論派想要活祭他的兒子,他很少跳出來引導什么。
他只是用行動一次一次的去嘗試逃離。
或者說在黑暗森林體系里,他既不是獵人,也不是獵物,是游離規則之外的旁觀者。
在第一階段,好人與魯莽者都死去的時候,他沒有去干擾,所以被殺的那個軍人被民憤推了出去。
第二階段,大家開始站隊,分幫派互殺,然后大的有神論派吞并無神論派,吸進絕大部分的盲從者,主角派還是沒有出頭,但迫不得已,隊伍里有人開槍干掉了宗教頭頭,剛剛大勢已成的有神論派頓做鳥獸散。
到了第三階段,滅絕或新生。
因為一旦生存資源降低到安全線以下,黑暗森林就會產生,這是社會學規律,不因人的意志而轉移。
死亡是必然,生存才是偶然。
《迷霧》的恐懼就存在于對未知命運的“無常”。
第一個沖出超市尋找孩子的女性最終活了下去;黑人律師信仰崩潰,帶著人逃離卻成了怪物們的大餐;宗教崛起,連怪物都沒傷害她,卻死在了偷襲的冷槍;獨活下來的軍人沒有自殺,卻死在了自己守護的民眾手上……
許許多多的盲從者不斷的轉換陣營,不知道發生了什么,也不知道該做些什么,又不明白究竟該相信神學還是科學,更不會弄清楚明天會死還是活。
他們只是什么都不知道,下意識的附庸一個又一個領導階層的出現。
誰又會管墻頭草被風吹過的時候會想些什么呢?
沒人會在乎,他們自己都不在乎。就像人會無意識的一腳就碾死幾只螞蟻一般,螞蟻在做什么都無所謂,死或不死與螞蟻又有什么關系呢。
最后在這個冷眼旁觀、冰冷的超市里,在《圣經》的詠嘆調中,一行人還在奢求太陽的升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