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個段子說得好,不太記得清了,但大致是:老板跟你談理想,你跟老板談工資,老板說理想比工資重要,那絕逼是這丫的想坑人。
所以,別看文斯場面話說得好,或許也帶著幾分真心。
但萊曼接著談的,依舊是待遇——不扯那些虛的,直接上硬菜。
人家有成績,有能力,就拿待遇砸,態度親近只是調劑品,不是必需品。
以第一季文斯掌控項目的表現,是該往上漲漲。
隨后,萊曼就提出讓文斯-吉里根繼續負責《絕命毒師》項目的制作,主要職位依舊是制片、導演兼編劇,全憑他的意思來,掌控整個項目大局,除了財務支出由螢火蟲把關,剩下的基本由他說了算。
這份信重,算是很不錯了。
文斯嘴上惶恐,心里卻是感激之余,認可滿意。
再然后,萊曼很大方的將早就準備好的項目條款推到了文斯-吉里根面前。
主要也就是確定待遇標準。
首先,是第一季的成功,螢火蟲從廣告收益的1800多萬里,拿出200萬以作整個幕后團隊的激勵,而按功勞,文斯能拿90萬;
第二,是第二季的工作,文斯每集的拍攝薪酬上漲至25萬,編劇和制片等職位加起來,大約能拿530萬左右;
第三,這只是基礎薪資,還有一份根據收視率、口碑、留存率等大數據浮動的激勵條款,大致是同比上漲1至3成,也就是160萬封頂。
第四,文斯工作室能以百分之20的份額參與項目收益,但不涉及廣告分成,也就是說,第二季的轉播版權扣除開支后的利潤,文斯能以工作室形式拿到2成項目紅利,且保留上浮空間。
整套合約看下來,文斯只要保證《絕命毒師》續季的收視率,保守估計能賺個一千萬。
這個待遇真不低了,其他電視臺可能還沒萊曼這般手筆。
當然,這也是文斯值這個價,好幾億的大生意,給這么多萊曼覺得很合適。
——稍高一些,但也沒高得離譜。
隨后,那便是皆大歡喜,非常輕松的事了。
文斯根本不想拒絕這份待遇,扭捏一下,表點心意,也就確定下來。
對此,萊曼也很滿意。
這種可編可導,還有制片能力、劇組調控能力都不錯的人才,起碼不用擔心拉攏他會吃虧。
能創造利益,分享收益根本不算什么。
簽了條款后,文斯說道:“如此信重,我必不讓先生失望。”
一番話,說得很是認真。
即便萊曼很理智,也差點情緒流露。
“讓你多費心了。”
......
待文斯離開后,萊曼又跑去跟約瑟夫商量了一下,讓他先跟福克斯接觸,這樣一來,也更好談判,如果萊曼不露面的話,什么都還有挽救的機會,就算談崩了,也不傷害雙方之間的交情。
畢竟,約瑟夫是螢火蟲執行官,為自家公司爭取利益怎么了。
而約瑟夫也是人精,對談判這事,輕車熟路。
與福克斯電視臺經理見面之后,就互相攀交情,講些客氣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