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13章
林可姍一曲唱罷,興奮地看向玻璃窗外,只見經紀人和調音師還沉浸在剛才的旋律里,半天沒回過神。
她摘下耳機,推開門走出錄音室,揚著下巴得意道:“怎么樣,沒騙你們吧,這歌很有潛力吧?”
經紀人率先回過神,連拍大腿:“太洗腦了!這歌要是推出去,準能火。”
“咱之前那些歌,缺的就是這種讓人一聽就忘不了的靈性。”
說著,他已經開始在心里盤算宣傳方案,想著該聯系哪些平臺、找哪些網紅助力。
調音師也跟著點頭:“林小姐,你這次算是撿到寶了。”
“就這旋律,配上你這甜嗓,絕配啊。”
“后期制作的時候,我再稍微加點特效潤色潤色,肯定更出彩。”
林可姍笑得合不攏嘴:“那還等什么,趕緊安排正式錄制啊。”
經紀人掏出手機,一邊給林凌發消息,一邊說道:“這歌這么有特色,咱宣傳的時候主打洗腦神曲的標簽,肯定能吸引不少流量。”
林可姍眼睛一亮:“好主意!到時候再拍個有意思的mv,把熱度徹底炒起來。”
“哎呀,我都已經能想象到粉絲們瘋狂追捧的場景了。”她滿心歡喜,仿佛已經看到自己憑借這首歌一夜爆紅,成為樂壇新寵,以往那些不溫不火的陰霾,瞬間被一掃而空。
經紀人也是一臉笑意道:“這首歌這么棒,是哪位大咖創作的?估計花了不少錢吧?”
“林小姐,您終于舍得出錢了。”
“必須舍得出錢,才能有好歌啊!”
林可姍一聽到這話,立刻就得意起來:“這歌啊,一分錢沒花。”
“是有人主動聯系我的,說要跟我合作,分成模式,先讓我出歌,等賺錢了再分他百分之五。”
“而且對方還說相信我,不用簽合同。”
“我一開始還猶豫,沒想到能撿到這么大一個漏。”
說罷,她得意地看著眾人。
讓你們教訓我,讓你們覺得我摳門。
讓你們覺得必須花高價才能拿到好歌。
這不,我一分錢不花就拿到了這么好的歌。
你們的臉被打的啪啪作響了吧?
一想到歌曲爆火后,在家人面前耀武揚威的場景。
她就忍不住樂開了花。
一分錢不花的歌,一定能讓家人們目瞪口呆。
看他們以后還敢不敢再說自己。
經紀人一聽,眼睛瞬間瞪大:“一分錢沒花,還是分成。這人什么來頭,靠譜嗎?”
“我感覺還是先支付費用,簽下買斷合同比較靠譜。”
林可姍滿不在乎地擺擺手:“管他什么來頭,歌好就行。合同也不用簽了,我看他就是個學生,還是我的忠實粉絲。”
“憑我的魅力,招招手,他就屁顛屁顛把歌給我了。”
“不不不,這首歌不能按分成模式,而且必須簽買斷合同。”經紀人一臉嚴肅地開口:“林小姐,我有預感,這首歌未來的收益可能破千萬。”
“就算分他百分之五,也得分他十幾萬。”
“那多虧啊,還不如現在花幾萬塊錢買斷這首歌的版權。”
“哎,不用啦,我們得把錢用在刀刃上。”林可姍自信地搖頭:“反正賺了多少,他一個新人也不知道。”
“到時候賺了錢,再給他一萬塊錢打發了就行。”
“別忘了我的背景,一個普通的學生,能拿我有什么辦法?”
想到林可姍的背景,經紀人深以為然。
幾十億集團的千金,可不是一般人能惹得起的。</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