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大量蒸汽設備的使用,鯨油也成為無可替代的必需品。
因為鯨油是整個工業時期的必需品,可以用于照明(油燈)、潤滑機械和制造肥皂,并且鯨油的高效燃燒性能也是工業革命的重要資源。
同時,鯨魚身上的鯨須也是重要的輕工業原料,例如制造傘骨和刷子等物品。
再加上鯨魚身上大量的魚肉,也是不可多得的肉類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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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天后,一紙擴大捕鯨船規模的公文便從南京傳遍整個東南沿海。
在這公文之中,詳細敘述了鯨魚身上各個部位的用途,以及鯨魚的經濟價值。
例如,一頭大型鯨魚,可提煉60-120桶鯨油,每桶約159升,每桶鯨油價值3兩白銀一桶(17世紀歐洲市場每桶鯨油價格約為5-10荷蘭盾,大明時期一兩白銀約等于3.9荷蘭盾),單頭鯨魚的鯨油收益可達180-360兩白銀。
要知道楊三生麾下的普通士卒算是如今這個時期收入較高的群體,但一個月也才二兩白銀的收入。
光是一頭大型鯨魚的鯨油收益就相當于楊三生麾下一名普通士卒7-15年的收入。
更別說還有鯨須可供售賣,一頭露脊鯨可提供800-1500根鯨須,每二十根鯨須價格為1.5兩左右,總收益在60-112兩白銀之間。
再加上大量的鯨魚肉和鯨魚骨也能賣出不錯的價格,也就是說,捕獲一頭大型鯨魚的總收益接近一千兩白銀。(這里只算收益,不算支出)
更別說還有龍涎香此等珍稀之物了,一旦得到一些,其價值堪比捕獲幾頭或是十幾頭鯨魚。
隨著楊三生掌控東南區域,且掌握了大規模制鹽之法后,鹽已經成為極其廉價的商品,曾經那些靠販鹽起家的鹽商們,不是被楊三生派兵抄了家,砍了腦袋,就是被迫改行做了其他生意。
如今,縱觀整個商業市場,除開生絲、絲綢、茶葉、瓷器等高價值,且需要一定技術才能養殖和制造的商品,幾乎沒有什么商品的價值能超過捕獵鯨魚了。
一時之間,不少有點小錢的沿海百姓以及部分海商全都向東番島上的造船廠下單定制捕鯨船,并且派人去往蝦夷島、琉球群島、呂宋島等地大量招募有經驗的水手和捕鯨手。
畢竟在大明沿海,幾乎沒有擁有捕鯨經驗的水手,因此只能派人去往那些地方花高價招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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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月后,一股捕鯨熱在東南沿海地區興起,不少人得知捕鯨的具體收益后,把全部身家都投入到捕鯨事業當中,乞求依靠捕鯨發家致富,從此改變人生軌跡。
只是,楊三生心里清楚,他只是陳述了捕鯨可以獲得的收益,卻并沒有告知在捕鯨的過程中,可能遇到的風險。
根據后世荷蘭人的計算,在十七世紀時期,荷蘭人壟斷了北大西洋的捕鯨,且單船年利潤可達10,000荷蘭盾(捕獲10-20頭鯨魚),約為2564兩白銀,但沉船和空手而歸的概率卻高達40%。
更關鍵的是,單次捕鯨的成本,包括船只、人員、裝備約5000-10000荷蘭盾,需捕獲10-20頭鯨才能回本,約1200-2500兩白銀。
也就是說,捕鯨的風險是極高的,一不小心就會出現船毀人亡或是血本無歸的情況。
若是楊三生直接告知大眾捕鯨會遇到的風險,必然會導致大量的人處于觀望的狀態,畢竟眼下可沒有多少成功捕獲鯨魚,且賺到大錢的案例。
但工業發展離不開鯨油,楊三生也不可能自己組建大規模的捕鯨船隊,這根本就不現實,所以,他只能利用高額的利益來誘惑大量的百姓加入其中。
到時候,就算出現不少船毀人亡,亦或是空手而歸的情況,但當那些成功捕獲到鯨魚之人返回時,必能沖淡那些不利的消息。
畢竟人都是逐利的,哪怕面臨極高的風險,可一旦有人逐利成功,且人數還不少時,那再高的風險也無法阻止前仆后繼的人們。</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