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到咆哮城已經有一段日子,希達與阿依之間很熟,不再是從前那種謹小慎微,無論說話做事都較為隨意。她停下手上的動作,抬起頭笑了笑:“那是個不長眼睛的賤民,他沖撞了我的車駕,我讓人用鞭子抽了他一頓。”
事情很簡單,經過也不復雜。
阿依皺起眉頭:“你為什么要打那個人?”
希達對此感到奇怪:“我是王妃,他只是一個賤民。我派人查過,他不是貴族,也沒有太多的財產,是一個真正的賤民。”
“賤民”這個概念來自在麥維堡接受的王室禮儀訓練。管教女官那時候一再告誡希達:你不再是低賤的平民,你是國王陛下的親戚,是王室的旁支,是尊貴的公主。
希達很清楚自己不是什么公主。在此之前她只是個無所事事,連飯都吃不飽的普通人。男人都喜歡漂亮妞,可希達無論長相還是身材都不具備優勢,超高的個頭也使她看起來顯得手腳粗大,魁梧健壯……上主之國的女人擅長歌舞,尤其是以夸張和大幅度扭曲抖動展現身體曲線的“肚皮舞”,更在某種程度上已是該國女性的獨特藝術表現方式。希達在這方面絲毫沒有天分,也沒有舞蹈教師愿意在這個看似粗魯的女孩身上浪費時間。
父親認為她是個累贅,因為只要是腦子正常的男人根本不會喜歡希達,也就意味著這個貧窮家庭無法得到一筆嫁妝,讓希達的兩個弟弟有錢結婚。
母親是個愚昧且毫無見識的村婦,除了向虛無縹緲的神靈哭訴并虔誠祈禱,她什么也做不了,也不可能改變現實。希達經常看到喝醉的父親毆打母親。她從不逃避,只是跪在地上任由父親揪住頭發揮舞拳頭,將她打得滿臉是血。
上主之國信奉的神靈與其它國家不同。“上主”與“圣主”最大的區別在于男女。《圣主福音書》中提到:女人是男人的一根肋骨所化,因此女人的地位永遠低于男人。而《上主福音書》同樣有著類似的部分,甚至比《圣主福音書》還要極端:女人是男人的奴隸,如果丈夫覺得妻子必須死,他只要一句話,妻子就必須服從,以丈夫指定的方式自殺。
希達在家里沒有地位,父親和兩個弟弟都把她當做免費的勞動力。從記事的時候開始,希達就承擔了地里的大部分勞動,更可怕的是二弟竟然對她有那方面的特殊興趣,頻頻想要侵犯。如果不是希達身材高大,常年從事農活,打起架來二弟根本不是對手,恐怕她的結局會比想象中更糟。
誰也沒有想到希達竟然會成為公主!
國王使者來到村里的時候,曾公開宣稱:當年王都發生內亂,為了確保王室血脈得以延續,當時的王太后命令貼身宮女帶著襁褓里的小王子從密道逃離。后來平定局面,卻再也找不到那個宮女,此事自能作罷。一百多年過去了,王室一直在尋找當年失蹤的宮女,經過多方對比和確認,終于找到了希達。
這是從天上掉下來的一塊大餡餅!
據說血脈遺傳是在母親那邊,她得到了貴婦的身份與頭銜,還得到了兩千個第納爾(上主之國貨幣,與金鎊比值差不多對等。)
父親和兩個弟弟都被封為騎士,雖然他們不會騎馬,也不會使用刀劍,更沒有機會接觸到火槍之類的武器。
在麥維堡,管教嬤嬤對希達進行了嚴酷的訓練。
國王拉赫曼是真心想要與龍帝國交好,他絞盡腦汁從民間尋找“巨人美女”的目的就在于此。身高達到要求被擺在了首位,容貌才是其次,家室教養什么的排在第三位……在這樣的序列要求下,希達被選中這件事也就變得順理成章。
想要把一個粗手大腳的農家女調養成公主,難度不是一般的大。
如果時間足夠寬裕,管教女官覺得倒也勉強可為。偏偏時間不等人,拉赫曼國王只有三個月的耐心。
更重要的是,龍帝國的南下軍隊已經席卷了大半個撒克遜,甚至占領了首都倫敦。照這樣的進度,用不了多久他們就能并吞整個王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