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這個年代,這個殺傷力巨大的罵人詞語還沒有被發明出來,林菲菲自然是不懂其含義了。
王順忽然就起了惡趣味,笑瞇瞇的說:“夸贊你呢。”
“你可別騙我。”林菲菲不信:“‘傻’這個詞可不是好的。”
王順一本正經的說:“小傻瓜的意思。”
“哦,是這樣。”林菲菲勉強接受。
“那你以后就是傻逼了。”王順笑瞇瞇的說:“念一遍我聽聽。”
林菲菲搖頭:“我不要。”
王順:“救命恩人這么一點小要求你都不肯滿足,你家里人就是這么教你的?”
“行吧行吧。”林菲菲沒好氣的說:“我是傻逼行了吧。”
王順差點沒有笑出聲啊:“好,以后我就叫你傻逼了,你是全世界最傻逼的女孩子了。”
林菲菲嬌哼了一聲。
隨后就好奇的看著王順:“你這是在做什么?”
現在王順倒是覺得林菲菲比較順眼了,說道:“剝皮,用來制作大衣,冬天可以穿。”
“哦,這樣。”林菲菲點頭:“我有貂皮大衣呢,比這個更保暖。”
王順就不想要跟她說話了。
真想跟你們這些有錢人拼了。
王順手腳麻利的把六頭狼的皮都給剝了下來。
然后倒一些生石灰出來,用力的搓了幾遍。
這樣做的目的是把其中的血腥味給祛除掉。
不然隨身帶著這些沾滿血的皮草,對一些動物來說,就跟黑夜中的大燈泡一樣。
然后這六頭野狼的尸體肯定是帶不走的了,也是因為不值錢。
王順只是把心臟、以及狼鞭給切下來。
心臟可以炒菜吃。
狼鞭用來泡酒應該不錯,不然直接炒著吃也可以。
“流氓。”林菲菲臉紅紅的啐了一口,轉過身去。
少女的嬌羞若天邊的云霞一般美麗動人。
只可惜王順沒有看到。
他帶了很多袋子,甚至還帶了鹽巴。
取出點鹽巴,把心臟跟狼鞭都抹上,防止發臭。
接著,就繼續探索起來。
狼皮要自己用的,所以不能賣錢,等于是今天還沒有什么收獲。
看這個天色,王順估計自己今晚上要在山上過夜了。
不然一上一下,太費時間了。
“你跟著我做什么?”王順剛走沒兩步就停下來,奇怪的看著林菲菲。
“一起結伴呀。”林菲菲說。
“可別,我高攀不起。”王順毫不猶豫的拒絕了。
他一不想要帶著一個拖油瓶,二不想要跟這個渾身公主病的女人有什么牽連。
“不行,我必須要跟著你。”林菲菲那股嬌蠻勁又冒出來了:“我一個人害怕。”
王順反問:“你是自己跑出來的?”
林菲菲有些心虛,但還是點了點頭。
實際上她是跟著家里長輩出來的。
但不喜歡被束縛,就找了個機會偷溜走。
然后就遇到了狼群。
要不是王順恰好在附近,她現在已經變成野狼的點心了。
“那你趕緊下山去吧。”王順擺擺手:“我要留在山里過夜,別跟著我。”
林菲菲眼睛一亮。
她還沒有再山上過夜的經歷呢。
一定很好玩。
“不,我要留下來。”她態度堅定。
王順態度也很堅定。
就兩個字:不行!
“你這個人怎么如此小氣啊。”林菲菲不高興的撅著櫻桃小嘴:“大不了我給你錢唄。”
一聽這話,王順立馬就來精神了。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