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接下來的幾天里,亞歷山大被前來宣誓效忠的貴族所淹沒。他會向他們每個人提出以下問題:絕對忠誠的誓言,譴責珀爾修斯并接受亞歷山大作為他們的新領主;發誓在戰爭期間應邀向亞歷山大提供援助;在贊贊的元老院大樓中擁有1定數量的使節,代表其管轄的地區;根據各個貴族的土地限制其私人軍隊的規模;允許在他們的私人土地上開設崇拜蓋亞的新寺廟;確保經過其土地的貿易商和商人的安全;引渡條約;對所有進入城市的商品征收1%的統1銷售稅,只有少數例外,例如谷物和鹽;對所有土地所有者征收3%的土地稅,每年繳納1次;所有土地所有者都必須繳納1%的土地稅來維護蓋亞神廟。
最后,貴族們被要求開放他們的金庫,允許亞歷山大拿走他們所有財產的1半。現在這些只是條約的要點,實際內容有好幾頁長,涉及許多法律短語和扭曲的條款,防止任何1方通過狡猾的舌頭鉆出來。
這其中,自然也有1些讓人好奇的地方。比如第3點——派遣使者,亞歷山大解釋說,提比亞斯很快將被劃分為類似省份的行政區域,并且將從這些區域中選出兩名貴族在亞歷山大的“宮廷”中代表他們的部分。他不向法庭提起訴訟的原因是不言而喻的。至于開設神廟的細節,亞歷山大決定留到以后再說,只要提前得到貴族的許可就可以了。
而第7點的真正含義是,如果衛兵,或更正式的衛兵認為貴族的財產中藏有罪犯,他們保留搜查的權利。除了這些稍顯混亂的地方之外,還有1些頗具爭議的地方,讓不少貴族們爭論不休。尤其是最后4條——第8、第9、第十和第十1條。
但令人好奇的不僅僅是亞歷山大提出的觀點。因為可以說還有1些缺失的要點,人們可能還記得,與亞歷山大向贊贊貴族展示的內容相比,準確地說,亞歷山大沒有要求貴族停止鑄造自己的硬幣,也沒有關于貴族可以向他們手下工作的人征稅的條款。
原因是提比亞斯與封建的阿哈德尼亞不同。
在阿哈德尼亞,國王與最大的貴族分享權力,然后這些貴族又與較小的貴族分享權力,依此類推,從而將國家劃分為許多勢力范圍。
但提比亞斯是1個更加集權的國家。
國王對他的臣民擁有更大的權力,他最大的能力也許是能夠毫無理由地任命和罷免任何他想要的城市的總督。
這與阿哈德尼亞形成鮮明對比,在阿哈德尼亞,每個貴族都有自己的勢力范圍,甚至國王也不會干涉他的管理方式,除非在極少數特殊情況下——比如,如果他公然違反國家的基本法律,破壞省份或煽動叛亂。
因此,阿哈德尼亞國王實際上只能通過他的信仰和貴族向他宣誓的誓言的力量來對其他省份施加影響。
在提比亞斯,貴族們與富有的地主并無2致。他們雖不能4意地向辛勤耕作的農民征收稅款,只能依照宮廷所定的稅率行事,而這稅率的制定權,牢牢掌握在王室手中。他們自然也無法鑄造自己的貨幣,因為鑄幣的權力專屬于王室。
遺憾的是,對于亞歷山大而言,沒有鑄幣廠設在首都,而是遠在南部,那里,蒂比亞斯擁有著龐大的金礦。貴族們被嚴令禁止組建軍隊,盡管亞歷山大在條約中再次重申這1點,他對這1點的警惕從未松懈。
與阿哈德尼亞不同,提比亞斯的國王對貴族事務的插手更為深入。這也使得貴族們只能通過經濟手段向國王施加壓力,比如拒絕讓貨物經過他們的領地,使稅收變得更為困難,或是聯合起來向國王施加政治壓力。但與阿哈德尼亞的貴族對手相比,他們在直接發起戰爭時卻顯得力不從心,因為唯有國王掌握著1支強大的軍隊,準備在任何叛亂發生之初就將其迅速鎮壓。
這種權力結構的形成,離不開提比亞斯較小的國土面積。
僅有30萬至35萬平方公里的領土,相較于阿哈德尼亞的400萬平方公里,實在是微不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