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載坖覺得,流放對于他們來說確實是個好辦法,如果說在其他時代,流放并不算是特別嚴重的刑罰的話,在嘉靖朝,流放絕對是非常狠辣的。
典型例子就是楊慎,他因為帶頭組織左順門之變被嘉靖流放云南,嘉靖十七年,楊慎已經被流放十四年,禮科給事中顧存仁上疏,請求赦免楊慎等因議禮被貶謫戍邊的大臣。但是嘉靖極其厭惡他,下令將他廷杖六十下,并貶其為庶民。
因大禮議的緣故,對楊廷和、楊慎父子極其憤恨,常常問及楊慎近況,大臣則回答楊慎“老病”,嘉靖才稍覺寬慰。楊慎聽聞此事,更加放浪形骸。常縱酒自娛,游歷名勝。整個嘉靖朝一共有六次大赦,楊慎最終還是沒能回到家鄉,按大明律年滿六十歲可以贖身返家,但無人敢受理。楊慎就一直得在流放地云南。
朱載坖覺得,將這幫士子們流放到遼東去或許是個不錯的辦法。這樣的話,可以變相打擊朝廷上東南士紳的勢力,削弱東南士紳們在朝堂上的影響力,同時將他們流放到遼東去,也可以增加遼東的漢人,加強朝廷對于遼東的控制。同時這些讀書人的北遷,可以增加北方人考中進士的比例,變相平衡朝局。
朱載坖認為這個提議非常不錯,當然,在其中挑頭鬧事的,朱載坖是肯定要加以顯戮的,否則就無法震懾這些士子。
朱載坖將自己的看法寫成密疏,用急遞直接送抵西苑。
同時,朱載坖開始在南京和整個南直隸查禁會社,這下南直隸的這些士人乖覺的很,不敢再像之前那樣的直接和朝廷對抗了,但是朱載坖很清楚,這樣的雷霆手段,能夠一時管用,但是不能長久見效,要想徹底的禁絕士子們結社,還需要建立一整套的機制來防范打擊這些士子們結社行為。
在這點上,大清是做的比較好的,朱載坖覺得直接借鑒就可以了,大清鑒于大明的士子結社,引起黨爭和社盟之弊,屢頒禁盟法令。順治剛剛入關,就下旨稱:士習不端,結訂社盟,深為可惡,著嚴行禁止。
由于這些會社身處于民間,藏匿于市井,朝廷就算是要想打擊,也很難著手。大清的皇帝采取政治教化和嚴厲打擊相結合的手段,和以密治密的方法對付這些結社。朝廷對于結社組織成員的時候也采取一種對首領以謀大逆罪來懲處,對普通的參加者能去邪歸正者,概與寬免。
同時明確提出黜異端,崇正學,強調倫理綱常等一系列的官方意識。甚至采取措施以理學等正統思想為藍本編訂教材,選派明理善言的儒生在各地方進行宣講,并且采取各種手段鼓勵人民參與其中學習,對忠義之士予以大加褒獎,并將教化百姓當做地方官員升遷時所依據的主要政績。
同時,朝廷派遣欽差,到民間秘密查訪結社,發現一起就處置一起,將查辦結社作為督撫大員主政地方的大事來查處。并且以嚴刑峻法來懲治結社,要求地方長官或加意查訪,密探實跡,或在查處過程中手段嚴酷,實施正犯正法,家屬緣的連坐制度。
這些東西都被朱載坖寫進了密疏之中,由嘉靖決斷。
現在士子們已經被修理了,朱載坖要騰出手來處理佛門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