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事絕非空穴來風,極有可能是真的。這可就是猛料了,不僅僅是叔嫂通奸這樣的花邊新聞,更是事關之前兩位黔國公神秘死亡的大案,此案一出,必將震動朝野。
而且無論是嘉靖還是嚴嵩都很清楚,這事不可能就派錦衣衛去審理此案,必然要派遣朝廷重臣前往處理本案。而嚴嵩的意思就是派王用賓主審本案。
一來王用賓作為吏部天官,級別絕對足夠審理本案,二來就是給王用賓找點事情做,免得他無事生非,同時用此事來擾亂朝堂的風向。
嘉靖將云南撫按官員的彈劾奏疏下內閣及部議,云南的官員可以說準備把沐朝弼弄死,彈劾他斬罪四條,充軍三十條,徒二十五條,杖三十一條。按照這個坐實的話,沐朝弼就算是有丹書鐵券也保不住他的狗命。
但是嘉靖對于最勁爆的叔嫂通奸一事,卻專門下旨:朝弼與嫂通奸事情,再行體勘。詔朝弼已有處分,以前曖昧事情不必深究,以存朝廷保全勛舊之體。
這種事情,實在是不好拿出來深究,否則的話朝廷勛臣的體面就全沒有了。所以嘉靖將此事按下,不準備處理。
但是嚴嵩勸道:“陛下,此事若不處理,反而傳的沸沸揚揚,到時候朝廷會更加被動的。”
嘉靖想了想,下旨遣寧陽候夫人張氏親至滇中,就陳氏辦驗情實,另行議處。畢竟是勛臣,還是要保全一點體面的。
為什么要選寧陽侯夫人呢,因為黔國公夫人陳氏是出自寧陽侯陳家,陳氏生于嘉靖三年,是第六任寧陽侯陳繼祖的女兒,而被派往云南的寧陽侯夫人張氏為第七任寧陽侯陳為藩之妻。從家丑不可外揚的習慣來看,張氏以長嫂的身份去云南調查一下她這個小姑子也很合適。
嘉靖已經是盡可能在維護國朝勛臣的體面了,讓張氏去查,就是準備把此事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的,張氏總不可能真的把陳氏和沐朝弼的爛事翻出來吧!要知道此事一旦暴露了,雖然是黔國公府的丑聞,但是陳氏畢竟是寧陽侯府出來的,對于寧陽侯府的名聲,一樣沒有什么好處。
所以張氏一定會千方百計的為陳氏遮掩,也就算把此事了解了。
嚴嵩就準備借此事轉移朝野的目光,嘉靖是贊同的,但是對于具體的人選,嘉靖并沒有聽從嚴嵩的建議,而是指派裕王朱載坖、定國公徐延德、吏部尚書王用賓、左都御史周延、錦衣衛指揮使陸炳會同審理本案。
嘉靖說道:“此事解鈴還須系鈴人,讓裕王和王用賓說去吧!”
嘉靖的想法很簡單,你朱載坖不是要避嫌嗎?朕就給你機會和王用賓接觸,看你們兩人能整出什么花活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