嚴世蕃和王直也要回頭將大明所要求的賠款清單給佛郎機羅列出來,首先計算大明在此戰中的花費,按照戶部和兵部的核算,是一百七十萬元,但是這僅僅是直接戰費,還有水師船只的折舊,朝廷為了保障水師作戰的承擔的種種開銷,經過嚴世蕃和王直等人的一番計算,戰費開支為三百三十萬元。
除此之外還有大明的損失,根據嚴世蕃等人的計算,大明的損失主要是包括貿易損失和佛郎機人殺戮大明百姓,搶掠他們的財物所造成的損失,合計三百萬元。
此外還有這些被俘、被扣押的佛郎機人和船只在大明的消耗費用,畢竟大明不可能幫你佛郎機養活這些人的,他們吃的可都是大明的糧食,當然應該由佛郎機朝廷買單,至于佛郎機將他們接回去后怎么處理,那就與大明無關了,這一筆費用連帶贖人船的費用一共是一百四十萬元。
當然還有懲罰性賠款,嚴世蕃和王直經過奏請朱載坖之后認為,懲罰性賠款的數額就確定為戰費的數額,即三百三十萬元,這么算下來就是一千零七十萬元,嚴世蕃決定給佛郎機人打個折,收個整數,一千萬兩白銀,當然,以上數字并不包括馬尼拉的費用,如果佛郎機要想馬尼拉,就得單獨交一份贖城費,才能夠獲得馬尼拉。
嚴世蕃在取得朱載坖的御批之后,向佛郎機的使臣們傳遞了相關的文書,這個價碼并非是最終的價碼,朱載坖的御批中說的很清楚,以八百萬兩為宜,對于朱載坖來說能夠通過此戰獲取八百萬兩的戰爭賠款外加數百萬的贖城費的話,能夠極大的激發朝廷和大明百姓對于對外擴張的興趣。
大明之所以對于對外擴張毫無興趣,就是因為在大明臣僚們和百姓看來,對外用兵就意味著朝廷的軍費開支激增,而朝廷為了保證軍費的用度,勢必會將這筆費用攤派到百姓頭上,還有為此轉運的糧秣等物資,對于百姓來說都是一筆極為沉重的負擔,所以只要一提起對外用兵,絕大多數的大明百姓和官員們都是極為反感的,因為用兵無所得不說,還要因此背負沉重的負擔,故而對于大明來說,除非是不得不打的戰爭,大明朝堂上幾乎是很反感用兵的。
朱載坖即位以來,依靠海關的關稅銀,對北虜、西域、倭國、青海、緬甸頻繁用兵,雖然取得了勝利,但是朝廷之上的反對聲浪也是很強烈的,盡管朱載坖依靠廠衛強有力的壓制了這些議論,但是朱載坖很清楚,這種內心深處的反對是很難消除的,朱載坖必須用事實在證明,用兵于海外是有收獲的。
同時這次的談判也將成為大明對外和戰談判的一個標桿,所以朱載坖專門派遣嚴世蕃和王直兩人為欽差,負責對佛郎機的談判,就是要盡可能的將此戰的收益最大化,使得朝廷的日后的談判有規矩可循。
在收到嚴世蕃等人的送來的詳細清單之后,佛郎機使臣們經過商量之后也提出了對等的方案,他們認為大明的這個戰費的計算過于高昂的,佛郎機實在是無法承擔,他們只能夠最多賠償白銀五百萬兩。
這遭到了嚴世蕃和王直的斷然拒絕,五百萬兩,你打發叫花子呢?這個數字是顯然不行了,有了上一次的經驗之后,佛郎機使臣們決定再次向嚴世蕃、王直行賄,他們知道,這次不拿出一些實在的東西,恐怕是在嚴世蕃、王直這里過不了關的,佛郎機使臣向嚴世蕃、王直分別行賄了一些佛郎機土產黃金之后,懇求嚴世蕃降低賠款數目。
嚴世蕃收了錢自然是好說話,嚴世蕃表示,最低不能低于八百萬兩,但是大明可以準允佛郎機分期付款,利息也好商量,除此之外,馬尼拉也可以商量。
佛郎機使臣此行最重要的目的就是想辦法從大明手中要回馬尼拉,對于佛郎機來說,馬尼拉的重要性是不言而喻的,所以即便是付出一些代價,對于佛郎機來說,只要能夠控制住馬尼拉就是很不錯的事情。
嚴世蕃根據朝廷的決議向佛郎機使臣解釋了大明對于佛郎機贖回馬尼拉的條件,首先,呂宋是大明的屬國,大明這次是肯定要支持佛郎機復國并且在佛郎機駐軍以保護呂宋王國的,所以佛郎機所贖的,僅限于馬尼拉城河港口。
其次,就是佛郎機不能對大明構成威脅,所以馬尼拉只能作為貿易港使用,其原有的要塞等都要予以拆毀,并且不能恢復,佛郎機也不能再此地停泊戰艦等威脅大明的舉動,但是為了維護馬尼拉的治安,大明準允佛郎機在馬尼拉維持一支不超過五百人的軍隊,但是不允許有騎兵、火炮,只能用于維持治安。
第三點就是馬尼拉城河港口的性質,大明是呂宋的宗主國自然是不能出賣呂宋的利益了,大明也要維護呂宋的領土完整,所以馬尼拉并非有佛郎機占有,而是佛郎機租借馬尼拉,每年白銀三十萬兩或者大明銀錢三十萬元,鑒于現在呂宋王國政權還沒有完全恢復,這筆錢由大明代收。
第四點就是大明保證佛郎機在馬尼拉可以自由航行、通商貿易,同時可以給予佛郎機一些在南洋貿易的特權,尤其是有關經濟方面的特權,可以首先向佛郎機提供香料等所需的物資。
第五點就是在馬尼拉城內,聽憑佛郎機人管理,實行佛郎機法律,給予佛郎機在呂宋一定的貿易特權。
對于大明的這個條件,佛郎機人認為雖然苛刻,但是還算是能夠接受,大明對于佛郎機在馬尼拉的種種限制,其實就是不想讓佛郎機在南洋能夠威脅到大明的地位,對于佛郎機來說,只要能夠保住馬尼拉的貿易港口,憑借佛郎機對于海上商道的控制和南洋的香料等物資,佛郎機還是能夠獲取豐厚的利潤。</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