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不濟還可以搬家。”
順著林大娘的話,易大伯也站出來出主意:“打個比方,第二座房子的人和第四座房子的人都缺人平攤房子,那這兩座房子的人就合住到一起。
到時候看看是誰搬到另一邊,都可以商量的,無非就是麻煩一點。
不過這點麻煩跟多花錢相比,也算不上什么麻煩了。”
眾人聽言,紛紛交頭接耳討論起來,覺得這樣也不錯。
而一直沒吭聲的安小暖突然道:“其實還有另一個辦法,就看大家伙兒愿意不愿意。”
“什么辦法?”
“還有辦法?”
“小暖丫頭,你說來聽聽。”
安小暖的腦袋瓜在眾人眼里,那是公認的好使。
她一開口,大家伙兒紛紛停下討論,朝她看了過來。
“能在短時間內買地建房子的不用我多說了,趕緊買,趕緊建。
手中銀錢不夠的,可以幾家人湊一湊,共同買一塊地,先掛到其中一個人的名下。
地買了以后,就開始建房子,先搬出去住再說。
因為建房子的地是幾家人一起湊的,所以房間要多建幾個,必須得夠幾家人一起住。
等什么時候誰的手里有錢了,再另外出去買地建房子就是。
當然了,有人單獨出去買地建房子時,他曾經跟大家伙兒一起買地湊的那一份錢,肯定是要拿出來的。
屆時,共同買的那一塊地掛在誰的名下,誰就負責退錢。
往后再有人出來買地建房,也是同樣的處理方法。
”
安小暖說到這,見有些人表情比較懵,又解釋道:“這個湊錢,也可以理解為借。
打個比方,趙干爹和廖干爹還有易干爹,各自湊了一兩銀子,買了一塊地。
這塊地掛在趙干爹的名下,但房子建好后,廖干爹和易干爹也能住。
也許是住一年半載,也許是住三年五年。
終于,廖干爹攢夠了銀子,要出去買地另建房子了。
在他決定買地的時候,趙干爹就得把之前廖干爹買地的一兩銀子還給廖干爹。
等到易干爹也要買地建房時,趙干爹一樣要把之前易干爹買地的一兩銀子還給易干爹。
如此,當初三家人湊錢買的那塊地,就完完整整屬于趙干爹了。”
說完,見眾人還在思考,安小暖又道:“當然了,如果短時間內買得起地的人愿意多建幾個房間,然后把房間出租出去也行。
每個月租金就象征性收一點,比如一間屋子收兩文三文這樣。
畢竟是木屋竹屋嘛,也不能跟人家的土屋相比。
再加上這木屋竹屋還是大家伙兒幫忙建的,所以租金這一塊意思意思就行,收太貴了傷和氣。
這樣做的好處是,哪怕有部分人沒辦法在短時間內單獨購買一塊地。
但也能盡快搬出租住的房子,不用每個月交一筆昂貴的租金。
不過壞處也有,比如住在一起矛盾多,容易起爭執,傷感情。”
說到這,安小暖就覺得差不多了。
大家伙兒都是有腦子的人,會自
己思考。
于是,她又道:“我只是提一個建議,具體該怎么做,大家伙兒安頓下來以后慢慢想。
現在最重要的還是先分配一下房子,別耽誤了時間。”
張里正早就回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