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4年7月27日」這天,高承勇一路溜達到了供電局職工宿舍樓;
他先在二樓看了看,發現人太多,不好下手,轉即跑到四樓。
兩點左右,高承勇進入了一間宿舍,熟睡中的石秋被高承勇入室的動靜驚醒;
本以為是室友,沒想到是個陌生男人,于是跳起來大喊“有賊”。
高承勇故技重施,捂住石秋的嘴,掐住其脖子就是幾拳;
然后拿出彈簧刀,往脖子上插了兩刀,石某便再也一動不動了。
但就算這樣,他依然沒有停手,而是繼續用刀在女孩身上發泄著;
足足捅了三十多下后,他才滿足的笑了。
在做下這樁慘案后,高承勇因為擔心被抓以及一些現實問題,和朋友一起跑到了包頭打工;
在包頭找到了個很辛苦的活——鍋爐工。
在這邊雖然干活辛苦,但總能拿到很多工錢;
每天做完工就去打牙祭,晚了就去歌廳跳舞,小日子過得還算不錯。
如果是十年前的高承勇,這樣的日子或許他就滿足了;
但現在的高承勇是一頭嘗過血腥味道的野獸,他自覺“生活中還差了一些東西”。
「1997年3月26日」,高承勇又盯上了一位獨居女子;
早上八點,他推開了虛掩著的門,走了進去,一眼便看到正在化妝的李麗娟:
“你咋進來的,進來干什么?”
“門開著,我就進來了,來要點錢用。”
“我沒錢。”
“我不信,我把你綁了,我自己找找。”
說罷,高承勇嘗試用自帶的繩子把李麗娟反綁住;
這遭到了李麗娟的劇烈反抗,甚至塞到嘴里的毛巾都掉了,并且她還朝著門外大聲呼救。
慌張之際,高承勇直接用繩子將其勒死;
將李麗娟勒殺后,高承勇不知道出于什么心理,于是又對尸體進行了猥褻。
逃離現場時,高承勇把作案工具扔進了附近的一個茅廁里;
因為是在外地,人生地不熟,高承勇害怕被抓住,于是第二天連夜辭職回了老家;
身背三條人命的高承勇,已經通過之前的案子逐漸摸索出來了一些“經驗”;
他發現,之前白銀市發生的案件影響太惡劣,現在的人家都普遍有了警惕心,要找到那種不鎖門的人家越來越難。
剛回來的他沒有什么穩定工作,只能干點零工維持生計。
閑余出來的時間他只做兩件事,一是亂逛,當gai溜子,到處尋找適合下手的目標;
二是在腦海里完善自己的殺人過程,以及咀嚼性幻想。
在高承勇看來,有幾點是必要的:
1.對于時間地點的選擇,職工宿舍比較合適白天作案;
大多數職工都去上班了,容易得手,事后也容易跑路。
2.對于作案對象的選擇,應以單身女性較為合適;
判斷單身的方法主要是靠觀察其到家時的表現,先敲門,沒人開,再拿鑰匙開門,且沒有第二個人的聲音,大概率就是獨居女性。
有的時候敲開了門,要是有其他人在,那就可以假裝找錯門戶,然后走開;
按照這樣的思路,高承勇等來了那只他眼中的羔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