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洛最初靠著唱歌聲名鵲起,被娛樂圈人士冠以“音樂才子”的名頭時,許多娛樂圈的人就都接觸過秦洛,其中自然也包括龍門娛樂。
理所當然的,他們饞秦洛的歌很久了,這次也就是覺得秦洛會在拍賣會上拍賣他自己寫的歌,所以才專門讓制作部經理前來。
如今一看,果然不虛此行。
“龍門娛樂的徐部長,感謝您的認可,不過還請按照正常的拍賣流程進行叫價,”唐毓一口便道明了對方的身份,又微笑著提醒了一句:“另外,這十首歌不能拍給同一家,希望大家理解——首先是第一首歌,起拍價十萬,每次加價不得少于一萬,拍賣開始。”
隨著唐毓不知從哪兒拿來了一把小錘敲響,拍賣會正式開始,而此次前來的諸多娛樂圈人士在聽到唐毓的最后那番話后都是忍不住有些呲牙。
畢竟秦洛寫的歌含金量有多足那是有目共睹的,一首就能讓一個歌手一夜成名,如果能一口氣拿下十首,那還不是直接起飛了?
只可惜,秦洛沒給他們這個機會。
原因也很簡單——秦洛自己都是做娛樂業的,早在手下兵強馬壯的時候就已經不再賣歌給別人了,否則都算是資敵,如果一口氣給了別的娛樂公司十首歌,那純純就是給自己培養對手。
商業圈的大佬們第一時間就想到了原因,于是不由得在心里感嘆一聲這后生仔還挺細,而娛樂圈的人雖然第一反應是呲牙,但心里也很快明了原因,所以縱然對秦洛的這種行為唾棄不易,但嘴上卻一點兒不敢慢。
“十一萬!”
“飛揚娛樂張部長,十一萬。”
“十三萬!”
“同盛經紀劉部長,十三萬。”
“十八萬!”
“輝煌文娛黃部長,十八萬,還有要加價的嗎?”
在娛樂圈人士們一番頗為激烈的角逐之后,最終這第一件拍品被龍門娛樂的徐部長以“四十萬”的價格拍走。
其他想要競爭的人雖然覺得可惜,但心里也并不是很著急,畢竟秦洛可是足足拿出了十首新歌,他們還不至于為了第一首歌就爭得頭破血流。
尤其秦洛還規定了這些歌不能賣給同一家,那就更是大大增加了他們得手的幾率,就這點來說,他們還得謝謝秦洛呢,否則一些次一點兒的娛樂公司還真就搶不過財大氣粗的龍門娛樂。
另外,就目前的市場行情來說,歌曲的創造者其實有很多,有些沒什么名氣的人也能寫出好歌,但就是因為沒名氣,所以從他們手里買一首歌可能連一萬塊都用不了。
稍微有名些的,1-5萬不等,有名的詞曲作者基本都在十萬左右,而超過十萬的都算得上是業內大佬了,更有甚者甚至是按字算錢。
也就秦洛這個怪胎,因為出的歌幾乎全都是爆款,哪怕是那些口水歌,盡管遭人詬病,但人家一樣能運作成搖錢樹,就這含金量,誰敢質疑?
不過話雖如此,他們也不想真的花大幾十甚至上百萬去拍一首歌,畢竟說到底,買歌是為了培養旗下藝人,但那么多錢,哪怕不買歌也夠他們培養了,比如買一個知名音樂節目的晉級一般也就是五十萬左右,而且還有更多的亮相機會,綜合來說,不少人都覺得比拿去買一首歌強。(本章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