顧正臣抬腳,走入臟亂,空氣渾濁的監房,對想要跟進來的周洪說“你們都在外面候著。”
周洪無奈,只好止步。
顧正臣看著婦人,應有四十余歲,頗是有力,平日里應該做的是氣力活,見婦人不安地蜷縮在角落里,便開口說“按《律令》,凡民謀殺知縣者,已行者,杖一百,流兩千里,已傷者,絞。”
“我,我沒有想謀殺你。”
婦人恐懼地說。
顧正臣冷冷地搖了搖頭“你動了手。”
“可受傷的不是知縣。”
婦人很是不安。
顧正臣抬起手,輕輕捏了捏自己的脖子,低沉著嗓音說“若我受了傷呢?”
“你,你這是冤枉我!”
“有沒有冤枉,你心里清楚!你也是個愚蠢的,別人讓你動手,還真敢動手,連命都不要了。”
婦人臉色慘淡“我——我不知道……”
顧正臣厲聲呵斥“你知道!沒有人不清楚對抗官府的下場!”
婦人不敢說話。
顧正臣走近婦人,俯身說道“我知道,句容有手,想要遮天。你告訴他,句容的天,是我顧正臣顧知縣!我在這里,天是青、是藍、是黑,我說了算!”
婦人抬起頭,看著豪氣凌云的顧正臣,心頭震驚不已。
顧正臣退后一步“你記住了,我給你三日,三日之后我會提審你,如果你有話想說,我給你做主。如果你無話可說,那就多想想——是誰讓你賭上命來做這件事的吧。”
婦人想要起身,顧正臣已退出監房,看了一眼周洪“關上門,不難吧?”
周洪臉色很是難看,關上門上了鎖,連忙請罪“都怪我忘記說了,這個人是個瘋婆娘,讓縣尊受驚了。”
“她犯了什么罪被關在此處?”
顧正臣邊走邊問。
周洪跟在身側“掘墳!”
“掘墳,為何?”
顧正臣放慢腳步。
周洪嘆息“縣尊不知,她兩年前死了丈夫,就有些瘋癲。半年前,兒子也失蹤了。今年七月份時變得神神叨叨,說丈夫托夢說埋錯了地方,她三更半夜就起來挖墳,只因天黑,誤掘了他人墳墓,這才……”
顧正臣微微皺眉“掘的是誰的墳,掘墳到哪里?”
按照大明《律令》,掘墳對象不同,掘墳程度不同,適用刑律不同。
如果掘的是王府將軍、夫人、鄉君、及歷代名臣、先賢等墳墓,要判去充軍,如果順手拿了點東西,會被砍頭。
若掘的是百姓家的墳,就一般規定辦。
掘墳開挖,還沒見到棺材,杖一百、徒三年。
掘墳見棺材了,杖一百、流三千里。
掘墳不僅見了棺材,還打開了棺材,見了尸體了,那就是絞。
周洪解釋道“她掘的是鄉鄰的祖墳,已是見棺。按律當杖一百、流三千里。只是因為知縣不在,加之朝廷公文,顧知縣將至,所以此事就擱置下來……”
顧正臣停下腳步,看向周洪,冷冷地說“周獄頭,人可以羈押,擱置不管,卷宗不可能擱置不寫吧?把所有囚犯的卷宗,毫無遺漏地送來,沒問題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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