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家的田都給奴隸去種,家庭開銷則用佃租的田來沖抵。
田畝便多了,繼續速度變快了。
上一次,花了七八年才攢下來的錢,這次卻只花了五年時間。
時間來到進化開始第二十五年,這家自耕農又買入了一百畝田。
又過了兩三年,進化開始還不到三十年,這家自耕農,便再買入了一百畝田。
田畝達到五百畝,奴隸人數穩定維持在十人左右,這家自耕農,也正式完成了向地主階級的進化。
自此往后,這一家地主,手握五百畝農田,七八名奴仆,便可以全家脫產。
男性可以讀書從文,可以入伍從軍,實在年紀大了,也可以曬曬太陽,頤養天年。
女性,則看心情決定要不要再養養蠶,織織布。
不愿意也無妨——在家專心養育子嗣便是。
而在這整個的進化過程中,提供主要勞動力,來為這一家農戶營造更多生產空間的,無疑,便是那一個個被買回,又或是被女奴生出來的奴隸們。
前后三十年的時間,兩次大額意外收入,外加全家人齊心協力的辛勤勞作,一家平平無奇的自耕農,便完成了階級轉變,成為了地主。
往后只要不作死,又或是遭遇重大變故,如被仇家滅族,亦或王朝顛覆、為戰火所荼毒之類;
這一家人的下限,便至少是原地踏步,很難在返貧為自耕農。
至于上限——可以供子侄讀書,入仕為官,可以供子侄習武,入伍從軍。
就算出不了將、相級別的大才,也至少能出幾個小官小吏,又或是軍中的什長、屯長之類。
代代相傳,經年累月之下,也未嘗就不會發育成豪強、門閥,甚至是世家。
那么,在這樣一個為期三十年,需要田畝從一百畝增長至五百畝,奴隸從零到七八人左右的階級轉變當中,奴隸的稅,起到一個怎樣的影響?
掰著指頭算就可以了。
最開始,擁有一百五十畝農田之后,這家人花了第一個‘三五年’,積攢下來了兩三萬錢儲蓄。
在用這兩三萬錢,買回來一名未成年女奴之后,第二個‘三五年’,則積攢下了四五萬錢。
這第二個三五年,這個未成年女奴的奴稅,便高達兩千到三千錢。
按照如今的制度,如果把這個未成年女奴換成外族奴隸,便能省下這筆奴稅的一多半,只須四、五百錢即可。
再往下。
第二個‘三五年’積攢下來的四五萬錢,買回了一個壯年男奴。
第三個‘三五年’積攢下來大幾萬錢,外加子弟從軍帶來的撫恤金/軍功封賞,換來了五十畝田。
至此,頭十年已經過去。
這家人在一男、一女兩個奴隸身上,已經投入進去大幾千的奴隸稅。
繼續,再往下。
田畝達到二百畝后,第四個‘三五年’積攢下十幾萬錢,又買回來了兩個壯年男奴。
且最初的女奴和壯年男奴,也先后生下了三二小奴。
從這時開始,大約七位奴隸,每年就需要花費四千二百錢的奴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