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是那毫無感情的電子音,高異也略微回過味來,估計這些員工的網格面具下,藏有某種變音裝置。
沒去糾結這些,高異伸手將合同拿了過來,高速瀏覽。
上方的內容,與之前的猜測基本一致。
保密、安全、交易不受干擾,三點就足以概括整個合同。
當然,上方還是有一些值得注意的內容。
........................................
第一條,信息記錄禁令
締約方承諾不得通過任何介質或技術手段記錄舞會場景,包括但不限于:
光學記錄(攝影、攝像、全息成像);
聲學記錄(錄音、次聲波捕捉);
生物記憶干預(腦波刻錄、海馬體記憶誘導);
注:會場已部署電磁屏蔽層與記憶干擾裝置,檢測到違規行為將觸發即時熔毀機制。
........................................
第二條,保密義務
未簽署本協議的自然人或組織(下稱“相對方“)不得獲知以下機密信息:
舞會舉辦時間、坐標及準入規則;
交易品類、報價體系及參與方身份特征;
會場安保措施及應急預案;
保密義務永久有效,不因協議終止而解除。
........................................
第五條,違約處置權
主辦方有權對違約方采取以下措施:
沒收其在會場獲取的全部實體/非實體物品,包括:
實體物品(含已吞服/植入體內的交易品);
記憶載體(腦皮層儲存區、外部存儲設備、量子糾纏態信息包);
情感體驗(通過神經同步技術剝離的愉悅感/痛覺記憶);
實施乙級記憶清除(清除72小時內相關記憶并植入虛假時間線)。
........................................
第七條,交易品保護條款
離場后72小時內,主辦方提供以下保障:
安全寄存服務(需提前12小時預約提取);
運輸保險(僅限直徑1m?0?6以內物品);
反偵察屏障(屏蔽各類追蹤術式);
保護期內物品損毀/遺失由主辦方全額賠付(不可抗力除外)。
........................................
第十一條,違約金制度
違約金額度計算公式:
k=max(最近單筆交易額x300%,違約物品估值x170%)。
支付方式(任選其一):
現金即時轉賬(按違約時匯率折算);
實體資產抵押(需經主辦方鑒定師核驗);
游戲幣(享受百分之八十的折扣)。
........................................
“完全是霸王條款啊.......”
看著眼前的羊皮紙,高異不由感慨了一聲。
“我們會提供對得起這種條款的服務。”一旁的侍者保持著專業,向前幾步,半跪在那恒溫酒柜,“請問二位需要喝點什么?”
在鄭祈晴點起從未聽過的昂貴雞尾酒時,高異已經駕輕就熟地將【調查員-羊】的名字簽了上去。
有馬甲就是這點好,實在不行就把鍋甩給“羊”就好——替罪羊不就是用來干這個的嗎?
........................................
《暴風雪—汽船駛離港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