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實話,菲菲的話語,高異最初是有些不太相信的。
畢竟前面的這些內容,已經足夠讓人窒息。
你說后面的程度會更重,那倒是挺自然。
但已經讀到的這些只是“開胃菜”?未免有些夸大其詞了吧.......
抱著這樣的想法,高異接著翻閱起這本老舊的紅皮筆記本。
很快他便意識到,菲菲沒有在開玩笑.......
日記上的內容,在兩三年的中斷和稀稀拉拉后,出現了轉折。
那位離家出走,獨自到城里打拼的孟鴻宇,突然回來了。
而和他一起回來的,還有那位陶詩。
這兩位從初中就開始互有情愫的青梅竹馬,也算是有情人終成眷屬。
也不知道是他們早有這樣的計劃,還是去城里打工后的孟鴻宇又與陶詩偶然相遇。
反正結論是,在1999年的春節前夕,他們二人以情侶的身份,回到了這座小鎮,也回到了這“便民超市”之中。
而也就在這個時間點,筆記本上的記錄再次變得頻繁起來,也變得愈發令人不安起來.......
“1999年2月14日”
鴻宇提前寫信,說要回家。
我太高興了,太高興了,我已經有好長時間沒見過我的鴻宇了,經常好幾個月才收到一封信。
我一大早就開始殺雞買菜,忙了一整天到晚上,燒了一桌子菜,就等著鴻宇回來。
可到了晚上,鴻宇居然帶著那個狐貍精回家了!還說什么要結婚?!!
他徹底被狐貍精勾了魂了!!
我當場就掀了桌子,把一桌子菜都打翻在地上,指著那狐貍精就罵。
可當家的卻扇了我一耳光,說我不懂事。
那個賤人居然還敢哭!她裝給誰看!鴻宇居然還護著她!!!當家的也護著她!!!
這到底是怎么了?!我為這個家付出了這么多!!!
(此處字跡被水漬暈開,疑似淚痕,同樣出現的還有揉捏紙張的痕跡)
“1999年3月2日”
當家的今天把我叫到祠堂,說我不該鬧。
他說鴻宇能回來就是好事,還說陶詩那丫頭勤快懂事,能幫著照看超市的生意。
我問他是不是老糊涂了?那狐貍精分明是來搶我兒子的!
當家的突然抓住我的手腕,力氣大得嚇人。
他說:“咱們老了,總得有人養老送終。”
我這才明白——他根本不是在乎鴻宇,他是怕老了沒人管他養他,死了沒人給他摔盆捧靈!
“1999年5月1日”
他們今天在鎮口拍婚紗照,當家的從一個月前就開始到處張羅,呼朋喚友,說什么要把婚禮搞得熱熱鬧鬧的。
我躲在老槐樹后面,看見那狐貍精的白裙子下擺沾著泥,當家的立刻蹲下去給她擦。
多可笑啊,當年鴻宇發高燒,這老東西還在牌桌上不肯回來,是我把鴻宇背到衛生所去的。
現在倒好,這老東西開始對那個野女人當起慈父了?
(此處夾著張被撕碎的婚紗照底片,邊緣還沾著朱砂——當然,陶詩的臉依舊被黑色馬克筆涂黑)
“1999年7月18日”
當家的偷偷把家里存折給了那個狐貍精,說是裝修婚房用。
我半夜撬開他的樟木箱子,發現里面還藏著張地契——他要把超市后院過戶給那小兩口!
我拿菜刀抵著自己脖子問他到底想干什么,他居然笑著說:“總要有人繼承香火。”
香火?哈!他年輕時嫌鴻宇哭鬧煩人,三天兩頭往外跑,現在倒惦記起“香火”了?
這老不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