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賢婿,你可算回來了。”
話未說完,王捕頭上前。
“你回來得太好了,你上次都能用巧妙方式自證,我就跟大人說,這次非你不可。”
其他捕頭隨后附和。
“主要是知府只給我們七天時間,別說破案就算正常調查取證,七天時間也不夠啊。所以只有你能幫我們”
陳元路上之時,就聽周青青簡單說及案情。
就在前不久。
由江州郡送往朝廷的稅銀,隊伍行到平陽縣境內之時,竟被一伙賊人劫走,而這伙賊人強盜出手極為狠辣,負責押送的官兵以及一名專門負責押運的督頭,皆暴尸荒野。
若非那伙強人因急于離開,露出一些馬腳,此案現在還無一絲線索。
事發后,有百姓發出山中尸體,慌忙報案。
縣衙這邊派人一番檢查,竟發現身著普通百姓衣服的死者,穿得竟是官靴。
并于那名督頭靴中,發現與朝廷交接時需要用到的符印。
若非有這一發現。
如此重大案情,只會當成普通荒野殺人案處理。
周青青與陳元講這些時,只說發生這等大案,卻未告知陳元,要限時七天破案,也未提及是王捕快等人的舉薦。
說起來,周青青除了未說是王捕頭帶頭提議,限期破案這事,還真不能怪周青青沒提前說。
知府那邊要求限期破案的命令,是隨后送達縣衙。
主管錢糧的戶部對下施壓,知府那邊自然要催柳如海。
至于時間是否真卡得這么嚴,沒人知道。
按大乾王朝慣例,上頭要求十天完成,再往下指派就會縮短四五天,等下放到縣衙,基本上就只給一兩天時間了。
這所有人,都有普遍共識之事。
也因此衙門當差之人,最怕這種大案。
陳元一陣頭大,心想著。
“這次,他們還真是看得起我。”
“這種毫無頭緒的案子,別說七天,一個月能破都不錯了。”
但是事到如今。
陳元只能硬著頭皮面對,誰讓他有一個清流的老丈人呢。
陳元甚至懷疑,這次是知府借機整柳如海。
柳如海不能如期破案,知府就有對其撤職查辦的理由。
對于陳元來說,柳家是他眼下唯一安身立命之所。
陳元不想管都不行。
他再次迎來地獄級挑戰。
陳元一想到可能知府有意為難,首先決定有欽差身份的顧清音。
聯系到顧清音后,陳元簡單說明案情。
顧清聞之音皺眉。
“你是說,在那人靴內發現的交接印符?”
陳元雖非親眼所見,但是縣衙負責勘察現場之人,應不會說謊。
顧清音這時十分肯定。
“問題必出在此。”
隨后,顧清音說起這交接印符,來歷不凡。
此物乃由皇帝親派專職機構督造,為得就是防止有失,并且每一枚交接印符之上,都有專屬龍紋與編號。
其紋路與底號,要與戶部那邊的留存對上號,才可完成正式交接。
事關稅收入庫,每個環節都不能出現紕漏。
而這印符又代表皇家權威。
就算攜帶之人要小心保護,也沒人敢藏于靴底。
皇帝乃九五之尊,真龍轉世。
將專屬龍王踩于腳下,實屬欺君。</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