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外,該文件還多處將“匡正”譯為“伸冤”,“抗議”譯為“告明”,“賠償”譯為“昭雪”,“要求”譯為“催討”,等等不一。】
【如此重要的文件如此譯法,實為難解之迷。】
……
大隋。
“當然可以如實翻譯。”
楊堅看了一會那些鳥文,揉了揉眉間,無奈道:
“但讓皇帝看的東西又怎么能如實翻譯呢。”
“那豈非大不敬”
“而連帶之罪誰敢說自己不怕”
“只有譯成這樣才能給皇帝看,他看了才開心,他開心了大臣也開心了。”
“不然,誰能背動龍顏大怒的鍋啊”
……
【道光除此照會外,還收到琦善進呈的懿律“咨會”中有“以致冤情無能得以疏聞”和琦善奏折中稱英軍軍官的“負屈之由,無以上達天聽”的言詞。】
【種種一切,使英方的表現在道光眼里顯得“情詞恭順”。】
【然后順理應當的,這些“卑下”的文句頗合“天朝”大皇帝的脾胃。】
【道光由此將領兵上門要挾的敵兇,看作上門“告御狀”的“負屈”外藩。】
【從巴麥尊照會來看,前面約占五分之三的篇幅,是對林則徐廣東禁煙活動的指控,后面才提出五項要求。】
【一、賠償貨價(指被焚鴉片)。】
【二、中英平等外交。】
【三、割讓島嶼。】
【四、賠償商欠。】
【五、賠償軍費。】
【如果用中國傳統的“討賊檄文”之類的文獻作為參照系,巴麥尊照會顯得不那么義正辭嚴。】
【按照不熟悉西方外交詞令的道光和琦善的理解,前面對林的指控,屬于“伸冤”,后面的各項要求,屬于“乞恩”。】
【由于道光沒有也不可能許多時間來研究巴麥尊照會,更由于他頭腦中的“天朝”觀念使之不得要領。】
【他對英方對林則徐的指控,印象比較深刻,打算予以“伸冤”。】
【而對英方的各項要求,覺得荒謬無理,自忖不難嚴詞駁斥,更況大皇帝之于外藩,本有權力“施恩”或“不施恩”。】
……
{自朱元璋廢除丞相后,明、清兩代皇帝都是直接理政。}
{而雍正改題為奏后,內閣的“票擬”也隨之取消。皇帝不藉手他人親理一切政務。}
{用一個不盡恰當的比擬,即國家元首兼政府首腦。}
{雖有大學士、軍機大臣等官,時人亦譽呼為“相國”,但只是秉承皇帝旨意草擬圣旨,大抵相當于今日官中的秘書班子。}
{每日由奏事處將各處奏折原封進呈,皇帝拆封批閱后,發下軍機,由軍機大臣據朱批或面諭擬旨,經皇帝審核后發出。}
{而這里面有兩點值得注意。}
{第一,除軍機大臣有時承詢答疑外,決策全憑皇帝本人,不受任何個人或機構的制約,當然也要受到“祖制”、儒家經典等間接制約。}
{第二,每日收到的奏折一般都在當日發下,決策也隨之作出,十分迅速。}
{而以一個人的智慧,在短時間內,對大小政務作出決策,這不僅需要雄才大略,而且需要周密精細。}
{此外,體力和精力的充沛也是十分重要的。}
{根據檔案,我們知道,清代皇帝每日須批閱上萬字的奏章,作出一系列相應的決策,稍有疏漏,便會鑄成大錯。}
{這種空前的高度集權的方式,對皇帝的人選提出了接近于神的要求,完全失去了合理性。}
{朝廷的決策難以在具體分析和理性探討的基礎上作出,往往跟著君王一時的感覺走,盡管這種集權方式在真正的英明君主操縱下,可能會更有效率。}
{然而,此時柄國的道光帝,卻是一個資質平常的人。}
……
我知道,這幾章寫的有些長了。
但單寫那些眾所周知的東西沒意思。
下一章加快進度。</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