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在,越說越加悲憤的岳梓童,竟然在恨死自己是個死丫頭時,拿煙頭去燙本屬于李南方的美腿,他當然是大吃一驚,慌忙站起來,伸手打開了那只手。
煙卷被打飛,落在遠處地板上,卻有烤肉的味道,在空氣中彌漫。
看著那根美腿上明顯的黑疤,李南方憤怒的低聲罵道:“你特么的瘋了你?”
“我燙我自己,管你屁事!”
額頭疼地有細汗冒出來的岳梓童,抬腳擱在了李南方肩膀上,低聲叫道:“想要,就拿走!”
她的叫聲中,夾雜了明顯的嗚咽。
她確實恨死了自己是女兒身,很少為自己擁有這副美麗的身軀而自豪。
正如她所說的那樣,岳家與別的家庭不同,重男輕女的思想尤為嚴重,只要是岳家的嫡系男人,再怎么不成器,也會有一份固定的家產,哪怕是敗壞掉了,誰也管不著。
女孩子沒有。
在岳家的傳統思想中,女孩子就是附庸品,早晚要嫁給別人的,岳家的家產,憑什么要白白送給外人?
如果岳梓童能夠嫁個門當戶對的丈夫,還能給岳家帶來一定利益,她們母女的地位,也許就會被看重一些,但偏偏在她十二歲時,她被老岳許配給了一個怪物。
注定了,她就是個只賠不賺的賠錢貨,大家怎么可能甘心,讓她分走本該屬于大家的家產呢,尤其她很小就沒有了父親,當然得各使手段,力圖把她們母女給擠出岳家才對。
自從丈夫過世后,岳母就很清楚這些,也知道依著她的性子,早晚都會被人給吞的骨頭也不留一根——千萬別以為,生性懦弱的女人,就能任人宰割,尤其她還有個女兒時。
為保護女兒,保護老岳承諾給女兒的嫁妝,岳母這些年內,把她的懦弱發揮到了極致,甚至在家被人故意踩一腳,也會誠惶誠恐樣子的賠禮道歉。
“我記得很清楚,在我十五歲那年,是爺爺的壽辰,媽媽在廚房忙活,被二伯母故意碰倒了水杯,剛倒上的熱水灑在媽媽腿上,當場就有水泡起來了,疼地媽媽冷汗直冒,她卻陪著笑臉的說自己沒長眼——”
岳梓童笑了下,看向拿過白酒,來給自己擦拭燙傷的李南方:“如果把我媽換成大姐,就是師母,你會怎么樣?”
“我會把整瓶熱水,都潑在你二伯母臉上。”
李南方淡淡說了句,放下酒瓶子,在傷疤上輕輕吹著冷氣。
“我也想,可我不敢。”
岳梓童很享受被李南方這般伺候的感覺,身子后仰靠在沙發上,閉上眼輕聲說:“所以我就希望,長大后能找個強大的男人。所以,我才特別痛恨你,厭惡你。”
“你痛恨我,厭惡我,是因為我沒本事。這,也是你為什么喜歡賀蘭扶蘇的主要原因。”
“對。如果我能嫁給賀蘭扶蘇,就沒誰敢欺負我了。唉。”
岳梓童輕輕嘆了口氣,睜開眼:“你呢?充其量是個亡命徒而已。亡命徒,休說是岳家這種豪門了,就算是在有錢人眼里,也就是個屁而已。”
李南方笑了笑,沒說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