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滅唐回頭看去,笑了。
再高的高人,也會喜歡被人拍馬屁,被人崇拜的。
尤其做這些的人,還是出身豪門的賀蘭小新。
不知道從什么時候開始,老胡喜歡上了揮毫練字。
這就是個執著的人,一旦對某件事感興趣后,就會全身心的投入。
如若不然,他也不會成為當今天下第一高手——盡管天賦這東西很重要。
老胡愛上練字后,也是這樣。
平時只要閑下來,一天除了吃飯睡覺之外,他基本都會站在桌前練字,就連阿蓮娜正常的婦女需要都不理睬。
就這樣苦練了三五年后,某日秦玉關帶著他幾個老婆去老胡家做客時,他就像久盼甘露的禾苗那樣,話沒說上三句,就拉著老秦去了書房。
用了不到半分鐘,以據說是王羲之用過的硯臺,顏真卿后人所生產的狼毫,在薛濤都稱贊過的洛陽紙上,龍飛鳳舞的寫下了四個大字:“高山流水。”
然后,就像期待主人喂根骨頭的小京巴那樣,可憐巴巴的看著老秦。
希望老秦能為他的字,而傾倒。
據說,老秦當時左腿弓,右腿蹬,左手如探囊取物,右手如懷抱嬰兒拿著那副字,仔細審視了足足五分鐘,才微微閉上眼,嘴巴不住砸吧著,貌似品嘗十年佳釀的酒鬼那樣,用他獨特的男低音說:“這字,要比屎殼郎爬的強了不止一倍啊。”
那次要不是阿蓮娜等人拉著,估計老胡倆人得打出真火來。
來自老秦的殘酷打擊,并沒有讓老胡心灰。
他堅信老秦是個睜眼瞎。
要么就是嫉妒他,能寫出一筆堪比王右軍的字,顯得老秦特別無能,這才故意昧著良心的說話。
受挫后,老胡反而是越加喜愛練字了。
幾乎是到了癡迷的地步,可以不吃飯不睡覺不喝水,甚至都可以沒有女人了。
老胡這樣努力,只為能有一天,他能把他一副在某拍賣會上拍出天價的字,狠狠砸在老秦的臉上后,再撕碎。
他知道老秦除了酷愛美女之外,就只愛錢了。
甚至有人曾經親眼看到老秦在喝醉了發酒瘋時,指著他那幫千嬌百媚的老婆,嚎啕大哭,說他現在虧本批發美少婦,每個只需兩萬塊,誰若一次性全打包買走的話呢,可以打八五折——
一個人得窮到,或者說是愛錢愛到何種地步,才會說出這種絕情的話來呢?
老胡懶得去管。
反正他只要知道老秦是相當愛錢的就行。
當著老秦的面,把價值巨萬的字給撕掉,那肯定是比殺了他,還要讓老胡解恨的。
就為了這個偉大的目標,所以老胡才在“陪伴”賀蘭小新時,每天堅持不懈的練字。
每當練字之前,老胡都得沐浴更衣,凈手燃香,站在書桌前閉目很久后,才會雙目一張,用他那只可能更適合殺人的右手,一把抓起毛筆,筆走龍蛇,一氣呵成。
這些天來,他足足寫了上千副作品。
“這幅作品,帶有不食人間煙火氣息的飄逸。”
這是老胡特意拿了最得意的一副作品,給小御姐看時,故意隱瞞作者是誰,只希望她在仔細看過作品后,才說出的心里話。
老胡當然暗中大喜了。
瞬間就覺得賀蘭小新可愛了一萬倍的老胡,還沒等故作矜持的咳嗽一聲,點名他就是這副字的作者呢,她又說話了:“直白的來說呢,就是寫這副字的人,肯定是個百分百的傻缺。根本不懂得什么叫書法。估計他在寫這副字時,腦子里是裝滿了大糞。唯有這樣,他寫出來的字,才不是人寫的。純粹就是個、咳,二叔,你家有熨斗嗎?我的衣服有些皺,需要熨一下。”
賀蘭小新出身名門,從小就接受最傳統的貴族教育,可謂是琴棋書畫樣樣具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