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們人呢?”
“他們不去。”
“不去?狗屁玩意,我花錢請他們,他們卻不去,那請他們來做什么?度假的嗎?”
“他們不具備潛水資質,更沒水下攝影經驗。”
“那我的錢,豈不是白花了?”
“我再警告你一次,你想怎么拍,我都可以陪你。但你別發瘋,否則老娘恕不奉陪。”
額……
卓青遠老實了。
兩人乘車去潛水基地,余下一眾人原地解散,算是放假一天。
卓青遠說得沒錯,他花錢,請他們來度假的。
即使卓青遠熟悉水性,但潛水和一般游泳可不一樣。在下水之前,他們要先學習一些潛水知識。
夏七不通水性,但為了完成卓青遠的心愿,她強忍著恐懼,陪著卓青遠瘋一次。
兩人上午學習,中午吃完飯再短暫的休息,直到下午才下水。
好在陽光燦爛,海水清澈,水下的視界也沒有那么幽閉黑暗。真正潛入到海底時,夏七才第一次感受那種五彩斑斕的絢爛。
經此一次,她終于承認卓青遠的堅持是對的。只此一次,但讓她終生難忘。
卓青遠不善表達,但他堅持的事情,自然有他的道理。
兩人一直玩到很晚,待他們回到酒店時,攝影助理在酒店大堂截住了他們倆。
卓青遠沒心情搭理她,徑直走向電梯,只留下夏七一個人在陪她說著什么。
攝影助理通知夏七,大意是他們的時間是事先規定好的。他們亂改計劃,會耽誤整個拍攝時間。
夏七沒把原話轉告卓青遠,如果卓青遠知道,指不定又要鬧出幺蛾子事情出來。
第二站他們將飛往大理。
雖然卓青遠對攝影師的態度不滿意,卻又不得不承認人家的技術。
從哲學理論上講,藝術家都是瘋子。但從生活角度講,玩藝術都是吃飽了撐的,或者是沒餓死的。
在前往景區的時候,卓青遠發現一個跳傘基地的廣告牌,然后他又突發奇想。
他要去跳傘。
潛水對夏七來說已是心理極限,跳傘是她萬萬不敢嘗試的。
在水里承受不住壓力,還可以浮上來喘口氣。跳傘要是縱身一躍,根本停不下來,難不成還到地府去換氣?
“你到底瘋夠沒有?”
“這怎么能叫瘋呢?這叫追求。”
“追求?追個死球。”
“就一次,去潛水的時候,你不也排斥的嗎?回來的時候,反倒興奮地不得了。”
“跳傘跟潛水能一樣嗎?那跳到一半,能停止嗎?”
“我有一個辦法。”
“我不聽,這么危險的項目,絕對不能玩。我要是婚禮,可不是葬禮。”
夏七剛說完,立刻意識到自己話說重了。
金玉梅的例子,正是前車之鑒。</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