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劉儉還設立了軍事督察署,定期針對軍法庭和監營進行審查,一旦發現這兩處有問題,可由軍事督察署直接定罪。
而針對督察署的與受賄,所有兩百石以上的官員在有實據的情況下,都可對其進行彈劾,地方的大理寺署在掌握了證據之后,可以直接羈押督察署的人員。
而督察署的人員數量有嚴格控制,且決不允許掌軍
韓浩被劉儉的話再次弄傻了。
依他的智商,竟然也是好半天才捋順過這個彎彎繞來。
“劉將軍,不過是施行軍法而已,為何弄的如此繁雜”
劉儉正容道“軍法,是三軍秩序的基石,沒有軍法約束的部隊,那和賊寇沒什么區別,但是軍法落實在個人身上,代價對于個人而言非常之大,一定要做到嚴謹。”
“往昔軍中,軍法并無實質性的監管,一營司馬就有權力對普通的兵士施行軍法,但這對施行軍法的個人要求非常之高,若是碰到公正嚴明的軍官,尚能秉公主持,不至于令軍士受冤,但若是一個不分是非之人,就很難體現出軍法的公平性。”
“甚至于,軍法還會成為某些個別軍官,用來拉攏士兵,排除異己的手段”
“這是絕對不可取的。”
“兵卒,是國家的兵卒,不是誰家的私兵”
“法治興則國興,法治強則國強,軍中亦如是”
漢王朝一直以來都屬于宗法社會,宗室鄉族之間的關系在普通人看來可以凌駕于一切,乃至于律法。
這種觀念在西漢最深入人心,到了東漢相對減弱,但依舊符合大部人的認知常理。
這年頭,皇權不下鄉,鄉里之人的自主性實在是太強了。
他們有時候完全凌駕于律法之上。
似關羽說殺人就殺人,殺完就跑,回頭有機會一樣當武圣,被萬人追捧。
有基于這種社會環境的影響,軍中的律法意識,仔細想想也就知道了。
大多還是以人管法,卻不能做到以法監人。
劉儉如此重法,在某種意義上來說,也是一種加強集權的體現。
韓浩今天算是開了眼界了。
他聽著原先從來都沒有聽過的東西,緊緊的跟隨在劉儉的身邊,不斷地吸取著,學習著。
當然,劉儉所說的東西,有一些在韓浩看來,確實是好的,但有一些韓浩也并不贊成。
這就是仁者見仁,智者見智了。
隨后,韓浩又接連參觀了劉儉的東西屯營,期間發現了劉儉的軍中士兵們覆甲率極高,幾乎可以和漢室中央軍的覆甲率看齊了。
韓浩看到這大驚。
在這個年代,地方軍隊的覆甲率能夠直逼京城,那地方的財力將是多么的雄厚
別的且不說,就單說用鐵量
中央軍是得到了全國州郡上稅支持,才能有這么多的鐵器用以冶煉甲胄,但地方的鐵數量有限,若是要強行提高甲胄產量,則一定會大幅度的影響民生,這是非常不可取的。
很顯然,劉儉這樣的人,不會去做強行搜刮民間生鐵來給軍隊配備甲胄兵械的事情
那劉儉又是如何能夠給軍隊配備這么多的甲胄
韓浩的腦海中,想起了前一段時間有人跟他說起幽州鐵礦足矣供應全國的傳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