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雨微重新坐下,讓他們講講所求之事。
張大娘說,他們今年尋回了失散多年的孫女,結果現在又丟失了。
原來,十幾年前三歲的孫女張巧兒丟失后,兒媳婦悲痛過后,領養了一個同齡的女娃,取名張思思。
雖然張思思不是親生女兒,不過也是一家人嬌寵著長大的,如今十六歲。
老張家的親閨女張巧兒原本與羅秀才家的兒子羅童生有婚約,張巧兒走失,商議由養女替嫁,兩家人均無意見,已定了今年中秋節成親。
今年端午節時,親閨女張巧兒被官府尋回來了,失而復得本來是一件大喜事,但原本定親的羅秀才家得知了此事,指定要娶原定的女子張巧兒。
養女張思思哭唧唧,覺得自己被退親了,尋死覓活的。
張巧兒表示自己沒見過羅童生,不存在感情,愿意把親事讓給張思思,但張思思也表示不愿意占姐姐的便宜,同意了把婚事還給姐姐。
只是十日前張巧兒忽然失蹤了!
養女張思思有重大的嫌疑,也有作案動機!
因為那日是張思思提議帶張巧兒一起出去逛逛,買些繡線回來教張巧兒學習刺繡。
家里人見養女主動教親女兒繡花,自然是樂見其成,分別給了她們銀子上街采購。
后來張思思是獨自回來的,她慌張不已,說走著走著,姐姐就不見了。
自家人和四鄰幫忙尋遍了可能之處都沒有蹤跡,報官查了兩日也暫時沒有下落,但是在離張思思說發現姐姐沒跟上來的地方發現了一只張巧兒的鞋子,繼續往前就是運河了,運河邊上的蘆葦上掛著張巧兒的發帶,發帶上有血跡。
官府沿著運河打撈只撈到了張巧兒的另一只鞋子,雖然沒見到尸體,但推測張巧兒有已經遇害的可能,把張思思暫時關押審問。
張思思堅決不認罪,堅稱自己是好意帶姐姐外出買繡線,回來的路上走著走著一回頭就沒了姐姐的人影。
巧兒就如人間蒸發一般,但沒有確鑿的證據,官府暫時放了張思思回家,但勒令在破案前不得離家。
張家人經歷了失而復得的巨大驚喜,如今又經歷得而復失的痛苦。
李雨微在她講述的過程中已經看過兩人的面相,家中并無親人過世,隨即問了張巧兒的生辰八字推算一番。
算完之后,她臉上浮現輕松之色。
“小大師,看你臉色,似乎巧兒還活著,對嗎?”張大娘焦急地問。
“是的,大娘,莫要心急,你孫女還活著。按推算的結果,結合你說的內容,她應該是被你們家的養女請人藏起來了,目的嘛,自然是為了婚事。”
“啊?所以她故意在河邊留下巧兒的鞋子,讓我們以為巧兒去世了,就會把她嫁給羅童生,待她嫁過去了,再放了巧兒,那時候生米已經煮成熟飯,對嗎?”
張大娘真是個通透的人,李雨微點頭說:“嗯,正是這樣。”</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