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仲飛是收到消息才來的。
什么情況他一清二楚。
“龍麒,多河的誰霸凌外來投資商?”
“是我李仲飛目無王法還是你龍麒?”
“是誰強迫于市長喝酒,又是誰先用酒瓶打我們的于市長?”
“今天你要是不說清楚,我不介意把這件事說給十四億國人聽。”
龍麒心里怕了,但嘴上依舊強硬,當著這么多人的面,他可不想在李仲飛面前認慫。
“就是于立東霸凌我這個央企投資商。”
“我敬酒,他竟然不給面子,意思還讓我磕一個才能喝嗎?”
“你一個破市長牛逼啥,用酒瓶砸他算是輕的。”
龍麒一口咬著于立東,什么話對他自己有利說什么。
反正主打一個胡攪蠻纏。
事情已經發生了,誰還去摳誰說了什么。
至于針對李仲飛的懂不懂王法話題,一個字不提,裝糊涂。
李仲飛是法學博士,在他面前談王法就是給自己找難堪。
“龍麒,在多河市別把你那一身臭毛病顯擺出來。”
“別人慣著你,我可不慣,你也不用跟我耍賴。”
“我就一句話,跟于市長道歉。”
“否則,我將以多河市委書記的身份把你龍麒列為不受歡迎的人。”
“并以文件的形式發布公告。”
話音一落,全場駭然。
見過霸道的縣委書記,但沒見過這種特霸道的。
如果發布公告,那將是龍國首例。
所造成的影響力將是史無前例的轟動。
通常,這種形式的公告只用于國際外交上。
一旦某個人或是某個組織被列為不受歡迎的對象時。
那么某人或某個組織到這個國家,將會受到諸多限制。
甚至是禁止進入該國。
似乎國內法律法規沒有這一條。
其實是有的。
一般的法律工作者還真不知道這一條。
但李仲飛知道。
這一條法規用來打擊政治、商業對手最狠最毒。
當然,前提條件必須有合理合法的事實依據。
龍麒也不知道龍國有沒有這條法律。
不過他知道在國際上經常用這一條。
要是他被列為不受歡迎的人,至少在三年內翻不過身來。
原本就背受一個記過處分,再加上這一條,不用想就知道,沒有哪個領導敢提拔他。
和李仲飛相比,他已經落后半級了,要是在等三年,那就不是一級半級的事了。
俗話說的好,一步錯步步錯。
很有可能這輩子都追趕不上李仲飛的仕途路。
他可以用任何事開玩笑,唯獨不能用自己的前途。
他也相信,李仲飛一定能干出來。
想通了利害關系,龍麒也顧不上臉面的問題了。
家族背景在那擺著,沒人會因為自己丟的這點臉而小看他。
當然,場面話不能少。
“好,李仲飛,看在你的面子上,這個歉我道。”
說著,站起來,對著于立東拱手,也不彎腰,也不點頭,依舊是那副傲然的姿態。
“于市長,酒后失言,多多擔待!”
“咱們來日方長,以后打交道的時候多著呢。”
“你會知道我是什么人的。”
真是倒驢不倒架。
死要面子。
李仲飛不屑冷笑。
誰都能聽出來龍麒話里隱含著威脅的味道。
不過這樣的結果已經夠了。
做過了的話對于立東也不好。</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