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道我名字,又知道風師弟的名字,還知道萬劍歸宗,劍二十三
這個人,對風云世界很了解。
這些東西,別說笑傲江湖位面南明國普通江湖客,就算是執掌天下的朝廷,也不知道。
他到底是誰
他為什么會在這個世界
難道他也是從那個世界來的
他是那個世界,某個認識我的敵人
肯定是敵人,若是故人,不會這么果斷下殺手。
步驚云,死了。
身首分離。
死不瞑目。
他沒想到自己會死在這種地方,這個世界明明只是垃圾而已。
死的時候,疑問重重,可那些疑問,注定沒有人會回答他。
他做了一個糊涂鬼。
“砰”
在步驚云腦袋落地的時候,一只大腳踩在了步驚云的頭顱之上,頓時整個頭顱像氣球一樣炸開。
白的紅的濺了一地。
頭皮毛發撐開,有些沒有徹底和骨頭分離,像個毛球包裹這玻璃碎片一樣的骨頭。
這顆頭顱,徹底面目全非,慘不忍睹。
林平之沒有留情。
步驚云顯然來自高武未知處,那個世界連長生之法都有,他不敢擔保對方沒有能夠逆天改命的辦法。
像不哭死神這樣冷酷的敵人,別說你是和他有仇怨,若你不是他的摯友,你只是普通人,你想和他交往,都要跪著叫他爺他才舒服。
這種人,要么別得罪,得罪了就不給對方任何活路。
一點也不給。
在風云原著里,好像步驚云也死過,還被燒成黑炭,可最后
他復活了,最后武功還尼瑪上升了一個階級林平之可不想再和這個危險的敵人交手。
其實林平之自認為自己挺佛系的,不一般不主動威脅別人,如果別人威脅到他,他沒有實力的時候,或者會唯唯諾諾躲開,不過如果他有機會除掉危險,那他絕不會手軟。
無論對方是老弱病殘,還是婦女小兒,只要是敵人,他都不會心軟。
他自認為自己并不黑暗,但是該有的冷靜,需要有
對于步驚云這個人,其實在看影視劇的時候,他還是比較喜歡這個角色的,冷酷殺伐果斷,雖然有時候太過于殘忍,有時候太過于奇怪,但是他內心還是有些正義的。
喜歡是喜歡。
既然和對方成了敵人。
那么無論林平之心中對對方多么有好感,也會除掉對方。
這就是理智。
我喜歡你,不代表我不殺你
他瞥了一眼腳下“亂七八糟”的頭顱,無奈搖搖頭,不再言語。
開始摸尸。
殺人摸尸,這是一種好習慣。
把步驚云身上的絕世好劍,還有一些私藏,甚至麒麟臂都卸了下來。
其余的殘軀。
林平之一劍把地上劈出一道深坑,然后把步驚云的尸體埋了進去。
干凈利落。
荒野埋傲骨,不哭死神落。
曾上九重天,曾攬天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