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設1000萬金額的變更中,利潤有50%,劉長江就可以掙到300萬。但如果利潤只有18%,劉長江就需要虧本2%。
由于王老板都是在投標總價、變更總價中直接抽錢,因此,劉長江也需要自負盈虧。
讓利歸讓利。
但這一種方式,對王老板來說,風險自然是小得多。
因為,要是從利潤中抽成,工地干完的具體利潤是多少,主動權就在劉長江那里了。
比如說,本來只是費了五十萬的業務費,劉長江做賬是一百五十萬,這一百萬的差額,自然就是劉長江賺了。
但這種方式就不存在這種問題,劉長江多少,都跟老板沒有任何關系,用的都是劉長江的錢。
除了盈虧,也還有墊資。
王老板只是對水泥、鋼材、瀝青這三大主材進行墊資,墊資比例50%。
除了抽成、墊資,其他也就是權利和義務的事情。
王老板這邊,需要全力配合劉長江處理一切上層關系,這個上層關系包含的范圍,是指縣級及以上。
其余的,也都是需要劉長江自行處理。
同時,這些處理關系所費的費用,都是各方自行承擔。比如說王老板處理市里的關系費了100萬甚至500萬,都不關劉長江的事情。
但縣級以下的關系費用,也都是劉長江自行承擔。
劉長江需要承擔的義務,就是需要在合理工期內完成這個工程、并完成工程的交竣工驗收,同時也需要配合王老板處理某些關系。
根據以上情況,也差不多相當于是把整個工程完全交給劉長江打理了。
當然,也不是完全不管。
也還有其他方面的一些細節,此處也就不詳細介紹。
王老板還安排了后勤丁經理和一個財務,共兩個人在工地上監督、配合。他們的工資由王老板發,吃住由工地上管。
其余的人員,也都是劉長江自己找,自己支付工資。
這個承包合同,也就是王老板和劉長江兩人簽訂的了。
至于馮經理怎么和劉長江合作的事情,王老板完全不管,那就是劉長江自己的事情。
和王老板談妥合作,簽訂合同。
接下來的事情,自然也就是和馮經理的合作方式。
由于王老板只認劉長江,劉長江也就承擔了所有的責任和義務,以前計劃的二一添作五的合作,自然是不行的。
他們兩人的合作方式,也很快談妥。
馮經理還是項目經理的角色,而劉長江就相當于是馮經理的老板了。
馮經理對最終利潤進行分成,分成比例20%,同樣的,他也需要墊資,他的墊資比例,也就是劉長江墊資總額的20%。
工資方面,兩人也都是沒有工資了,都是只拿利潤分成。
這也相當于在互相制約。
談妥了合作方式,接下來也就是開始了各方面的準備工作。
投標工期是一年,但是按照業主的指示,也是需要等到明年才會開工。
年內的主要工作,也就是組建項目班子,聯系材料供應商,機械租賃,熟悉圖紙,準備施工計劃等等。
此事不急,還有十來天才會過年呢。
而且明年的開工計劃,少說也要等到元宵節之后去了。
馮經理和劉長江一起,也都去了鑫都。
馮經理那里,上個工地、這個工地的一些收尾工作也還需要處理,爭取在年內完成,要不然,等到明年那邊的新工地開工之后,也沒有多少時間來處理這些老工地的事情。
一個工地,也不是說施工結束,就已經沒事做了。
后續還有資料的移交,工程的交付使用、維護等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