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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強走后,馮遠修躺在床上,思考完善刺殺行動計劃的細節。
這次行動有兩個重要的點,首先是要進入宴會廳,他雖然沒有邀請函,但他是齊之元的親外甥,負責會場保安的是齊之元的部下,是認得他的。
他以找舅舅的名義要進宴會廳,他們是不敢阻攔的。
他見到齊之元后,就說正好從這里經過,知道舅舅在這里,就順便進來看他,因為正時值中午,齊之元一定會留他下來吃飯。
所以第一個點,混進宴會廳并不難,還是很好解決的。
第二個點就更重要了,就是把掌心雷帶進宴會廳,雖然說警衛不一定會對他搜身,但也要防止出現意外。
如果警衛要對他搜身的話,他把掌心雷放在身上,盡管槍的體積很小,也就是半個巴掌大,萬一被警衛搜出來,就麻煩了。
他雖然可以解釋是用來防身的,齊之元的部下應該也不敢對他怎么樣。
但如此一來,他沒有拿武器,就是進了宴會廳,也殺不了王以唐,計劃自然就泡湯了。
怎樣才能比較安全穩妥的把武器帶進宴會廳呢?
別看他在曾強面前說的很輕松,真的要開始思考這個問題,卻一下子把馮遠修難住了。
他想了很久,也沒有想出讓他比較放心的辦法。
他在床上翻來覆去,讓他久久不能入眠,直到看到窗戶外夜色有些泛白,便決定不再想了,還是抓緊睡一下覺,等到明天早上再說。
早上快八點的時候,門外傳來敲門聲,馮遠修知道這是父親馮冕來催他去上學,他伸了一個懶腰,從床上爬起來,去把門打開。
馮冕站在門外板著臉說道:
“看這都幾點了,怎么還沒有去學校,還不趕快去洗臉吃早飯,上學又要遲到了。”
“好,我馬上就去。”
馮遠修看見父親身著一襲長衫,頭上戴著一頂氈帽,手里還提著一個公文包,知道他要去上班。
當他看到那頂氈帽時,突然一下來了靈感,想到了藏槍的辦法。
馮冕看見兒子怔怔地看著他的帽子,也不知道他在發什么呆,有些生氣地說道:
“還傻站在這里干什么,你是誠心想遲到嗎,還不趕快去!
真是讓人不省心!”
父親的責備,馮遠修卻并沒有一點生氣的樣子,反而很開心地說道:
“我馬上就去。”
然后回屋迅速的穿上衣服,到廚房里拿了一個饅頭,一邊啃就跑出了家門。
馮冕看著他離去的身影,無可奈何地搖搖頭,也走出了家門。
馮遠修離開家后,并沒有去學校,而是來到大街上,找到了一家賣衣帽的商店,就走了進去。
商店里,各種各樣的帽子琳瑯滿目,馮遠修經過反復比較,還是決定買一頂和他父親差不多的圓邊氈帽,只有這種帽子高度比較合適,把掌心雷藏在里面,讓人看不出來。
當然他必須要在帽頂里面做一個薄薄的布夾層,這樣既可以把小小的掌心雷隱藏起來,也不會掉下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