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波滋已經好久沒有嘗到人肉的味道了,今天,我要讓那個該死的家伙知道洛克山獵狼犬的厲害!”
獵狼犬?
是非洲的獵狼犬嗎?
聽著馬匪們的對話,我當下心頭一驚。
那個光頭的家伙戴上他的牛仔帽,騎在馬背上飛快的跑了。
在非洲,有一種大型食肉獵犬,被黑人們稱作獵狼犬。
這種狗據說是羅威納犬與野狼雜交的后代。
它們體型巨大,咬合力驚人。
在過去的幾十年里,非洲人一直利用它們對抗草原的野狼,甚至圍攻獅群。
這種狗是很可怕的,它就像發狂的猛獸,分分鐘能把人撕成碎片!
“該死的,這回麻煩了!”
我心里想著,憤怒的瞪了本·阿爾科亞一眼,披著身上的草衣,悄悄向著后方爬行。
我爬的很慢,幾乎一分鐘十米的樣子。
紅杉樹下的馬匪們開槍了,他們在胡亂射擊草地,想要逼我現身。
而本·阿爾科亞,已經摟著那個只穿內褲的女人走到了樹后。
他們在交談,顯然在計劃著什么。
“該死的!”
我趴在草里,把頭壓低,不敢再動。
“嘿,基特利,那邊也打幾槍,看看那個混蛋是不是在那里!”
噠噠噠!
噠噠噠噠!
槍聲掃射而來,60通用機槍的子彈,在空中飛射,瞬間打在了我所在的區域。
我嚇得心中祈禱,整張臉都貼在草地上。
周圍一陣“噗噗噗”的聲音,萬幸,最近的一顆子彈,距離我只有幾厘米。
它落在了我臉旁邊的草地里,甚至還散發著出膛的高溫!
“該死的,他到底在哪!”
開槍的黑人大罵,又在周圍瘋狂掃射。
本·阿爾科亞摟著那個叫伯倫娜的女人,兩個人笑瞇瞇的看著黑人射擊。
周圍的馬匪們也在開槍,他們應該是在為那個回山的馬匪爭取時間。
狗,對于狙擊手來說,是致命的,是狙擊手天生的敵人。
因為狗的嗅覺十分靈敏,是人類的40倍。
普通的獵犬,經過訓練,它們的嗅覺一般在200米到300米之間。
這個數值還會隨著天氣變化而改變。
比如夏天,一條好的獵犬,它甚至可以聞到兩公里外的氣味!
我心里開始有些慌亂了,我必須擺脫那條獵狼犬。
而對付獵狼犬最好的辦法,要么是開槍殺了它,要么是隱藏自己的氣味。
如今我周圍全都是克洛山的馬匪,開槍顯然是不理智的。
那么我要做的,是盡量隱藏自己的氣味。
可是在這樣的環境中,我該怎么隱藏自己的氣味呢?
我心里慌張的想著,兩種辦法。
一、入水!
水能隔絕一切氣味,這也是經典的教科書辦法。
第二種辦法,是我最好能搞到馬匪身上的東西,比如他們的衣服,比如他們的鞋子等等。
其實還有一種辦法,就是在野外尋找動物的糞便,涂抹在身上,這辦法有點惡心。
但除了這三種,我實在想不出還有什么辦法可行!
我低頭沉思著,目光在周圍的馬匪身上看來看去。
樹林里的槍聲還在繼續,不多時,遠處的山坡上傳來馬蹄聲。
那個叫“帕什”的家伙,騎馬在山坡奔跑,而他的身后,確實跟著一只大型獵犬!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