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兩聲槍響之下,七十米之外,對面有兩個白人馬匪當場中槍了!
我尋找著他們槍火的位置,子彈穿過草叢,瞬間打在了他們的胸口上!
“啊!!!”
對面的白人慘叫,鮮血的噴涌,有很多人都傻了眼。
以前我說過,狙擊手是黑夜里的幽靈,我們就是死神派來的刺客!
在一個漆黑的環境下,在一個連敵人都看不清的環境中,和一個狙擊手對槍,呵呵,那和找死有什么區別?
我心里冷冷的想著,對面的馬匪開始在樹林里移動了。
這些人不是麥克雷德那樣經驗豐富的人,他們甚至有很多都不是當兵的。
他們只是普通的馬匪,是惡棍,是流氓,甚至可能是逃犯。
甚至他們很多人只是普通人,為了吃口飽飯,為了為所欲為,才選擇做馬匪扛槍的!
不管出于什么目的,我是不會對我的敵人同情的!
我飛快的轉動槍口,隔著七十米的距離,我看到一個家伙在草地里飛快奔跑。
那人跑起來還是有點經驗的,他以前應該在什么地方當過兵。
我冷笑,瞄準了他奔跑的腿。
就在他的左腿和右腿換頻率的瞬間,我砰的一聲扣動了扳機。
而我的子彈,也從來沒有讓我失望過。
不管他哪條腿先落地,我都會打在他的膝蓋上!
“啊!!!”
“該死的!!!”
對面傳來了那個男人的慘叫,他手里的槍掉了,膝蓋在噴血,直接翻滾著摔了出去。
“垃圾,你當老子是擺設嗎!”
“哈哈,七十米,你他媽學獵豹跳著跑……我奶奶都能打的中!”
看到對方中槍,我嘴里大笑著,快速拉動槍栓,子彈殼飛快彈出槍膛。
周圍的甘比亞人有些發懵。
他們趴在草地里,前方一片黑暗,他們可能連馬匪在哪都看不清。
我指了指槍上的瞄準鏡,再次提醒哈達巴克用這個東西。
我們這個世界是很神奇的,步槍和狙擊槍,它們的本質區別在哪呢?
我可以很負責任的告訴你們,步槍和狙擊槍,最早的本質區別,不是槍,而是有沒有瞄準鏡,因為槍都是一樣的!
在步槍的發展歷史中,最早是沒有“狙擊槍”這個概念的。
比如著名的春田步槍,比如莫辛納甘,比如毛瑟98k。
它們在生產出來的時候,只不過是當成了普通的武器,發給了上戰場的士兵。
但是隨著后來人們發現,這些槍好像在遠距離的射點非常準啊,漸漸的人們開始意識到事情不一樣了。
以人類的眼睛,配合著步槍的機瞄,能輕松的打中三百米以外的敵人,那已經差不多算高手了。
這里注意一個詞:差不多算高手!
但如果想要打中五百米以上,甚至是八百米以上的敵人,只用人的眼睛和步槍機瞄,那就已經很考驗一個射手的經驗和眼神了。
縱觀整個二戰的歷史中,只用機瞄,就能輕松打中八百米以外的敵人的,那都是屈指可數的大神!
比如我國的張桃芳。
比如芬蘭狙神西蒙·海耶。
比如前蘇聯的煙斗大神,謝苗·諾莫科諾夫。
他們都是其中的佼佼者!
所以說,在瞄準鏡出現之前,所有的步槍,都只是步槍,打不打的中,全靠射手的經驗和眼睛。
而隨著后來瞄準鏡的出現,事情又變得不一樣了。
一個新兵,你讓他使用一把帶有瞄準鏡的步槍,只需要訓練幾天,他就可以輕松打中六百米以外的敵人。
甚至還可以打的更遠,八百米也不在話下,甚至有可能比機瞄大神們打的更好!
所以說,是瞄準鏡定義了狙擊步槍!
是瞄準鏡開辟了狙擊步槍的歷史!
……
隨著震耳的槍聲在樹林里回蕩,對面那個腿上中槍的家伙倒在草地里慘叫。
他周圍的馬匪們全都驚呆了,一個個快速爬進了草里。
倒在草里馬匪大聲喊著:“救命!快救救我!該死的,不要把我留在這,我不想死!啊……我的腿!媽的,我不想死啊!!!”
馬匪在草地里哀嚎,周圍的馬匪猶豫著要不要搶救。
在戰場上搶救傷員,這是所有隊伍的習慣。
我微微一笑,再次舉槍瞄準。
我在等對方去救人。
這是一個狙擊手的職業準則和素養!最近轉碼嚴重,讓我們更有動力,更新更快,麻煩你動動小手退出閱讀模式。謝謝</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