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點了一壺茶后,金勝直入正題道:“程先生,你有沒有帶相關的資料過來。”
程越彬連忙應聲道:“有的,小冰,把東西拿出來。”
接過程冰遞過來的一個文件袋,金勝看了起來。
首先映入眼簾的,就是幾張照片。
兩間連在一起的5層通天式自建房,拆之前和拆掉之后的都有。
甚至還有內部格局、裝修過后的照片,很全面、很直觀。
“這兩間都是你的房子嗎?”
“對。”
金勝把照片放到一邊,接著看了下去。
房產證、土地證,上面的性質是‘出讓’,其中有一部分的不確權面積,也已經繳納了罰款。
這算是農村自建房的通病了。
一份兩年前的房屋評估報告,上面顯示的總價值為258萬。
應該是為了向銀行進行貸款,找的第三方評估公司。
明確了這是行政糾紛,公安機關不具有管轄權。
看到這個后,金勝心里也不禁冷笑了一聲。
同樣性質的一件事,嚴昊軒是‘經濟糾紛’,到程家這里就是‘行政糾紛’。
真是‘某字’兩張口。
雖然在我國法律體系中,強拆通常屬于行政訴訟的范疇。
但是一個合法、一個非法,這是兩種概念。
合法強拆必須遵循嚴格的法定程序,包括取得相關審批文件、發布拆遷公告、與被拆遷人協商補償等環節。
這樣才是行政糾紛。
但是非法的,就是跟你先提了一下要拆,直接跳過協商補償環節,甚至都不告訴你具體的拆遷時間。
什么東西都沒簽,直接就讓人進去你家,隨便拿走你的東西,然后再把你的房子給拆了。
這樣就是違法了。
需要承擔多種責任,包括行政責任、民事責任和刑事責任?。?
金勝現在前面兩個壓根就不跟你提,專攻對方刑事責任這一塊,免了拖時間扯皮的功夫。
這叫以點破面,怎么嚴重怎么來。
看完資料之后,金勝抬頭說道:“程先生,你先說一下詳細的經過吧!”
程越彬早就已經等著了。
“上一年5月初的時候,村里張貼了拆遷公告,當時我們一家都在外地做生意。”
“堂弟打電話跟我說了之后,我就回來了一趟。”
“當時我去找了村長,他跟我說,到時候村子里會統一進行協商補償的問題,讓我安心等通知就行。”
“還說不管怎么樣,他保證不會讓任何一個人吃虧。”
“既然村長都這么保證了,那我肯定相信的。”
“由于那個時間段生意比較忙,在老家待了幾天后,我就回了羊城。”
“可是萬萬沒想到,沒過幾個月,我的房子直接就被拆了。”
“別說什么安置、補償了,就連屋里的東西都沒通知我回來搬。”
“不說那些空調、電視、洗衣機這些電器。”
“當初房子剛造好的時候,我可是花大價錢買了不少的紅木家具,結果全被嚯嚯了。”
“這些東西,現在有錢也不好買。”
“吶....我這里還有他們當時拆遷的視頻。”
程越彬越說越激動,臉都有點漲紅了。
看得出來,損失絕對不小。
金勝接過對方遞的手機,點開視頻看了起來。
畫面有點抖、現場也很嘈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