雖說全部的聊天記錄都在,可金勝非常貼心,直接點出了具體時間節點。
省了很多功夫。
點開2018年10月13日的兩段語音聊天記錄。
“小婷,我媽說不管咱們倆能出多少錢,她會再給添點買個房子。”
“到時候房本上,只寫我們倆的名字。”
“以后啊!那就是我們共同的家了,你開不開心。”
聽完周陽的語音后,楊芳茹又接著點開陳伊婷的那條。
“嗯嗯....阿姨真好。”
“我這里還有25萬,是我讀大學開始就一直存到現在的。”
“既然是為了我們兩人共同的家,那我就都拿出來好了。”
“可不能讓阿姨小瞧了我。”
聽完后,楊芳茹在心里嘆了一口氣。
結合剛才的庭審記錄,完全可以證實原告在說謊。
這筆25萬的款項,還真的是為了買房拿出來的。
接著點開2018年12月8日,由徐美鳳發給陳伊婷的微信消息三條。
“小婷你放心,媽說了這個房子有你的一半,那就不會改變。”
“你出了錢這是事實,誰都否定不掉。”
“之所以房本上沒寫你名,那也是因為用小陽一個人的名字,房貸速度快,利息也能低點。”
“哪怕一個月就差個兩百塊,這30年加起來有多少,你仔細算算就知道了。”
“閨女乖啊...你也別跟小陽慪氣了,都是媽的錯。”
就這幾條語音聽完,楊芳茹心里已經想到了。
這個叫金勝的律師,手里早就握著這么多證據不拿出來,為的就是坑對方。
讓他們在法庭上拒不承認,然后編造了這筆錢的事實用途。
一旦上了庭審記錄,那就是鐵證了。
剛好填補了侵占罪構成的客觀要件,將他人的財物非法占為己有,且拒不歸還。
甚至在質證環節,還故意激怒對方進行套話,進一步篤實犯罪行為。
厲害啊!
一環接著一環的。
楊芳茹知道,這母子倆大概率跑不掉了。
一想到這,干脆也不看了,滿足了好奇心就行了。
接著把所有的資料打包,起身朝著刑庭辦公區域走去。
............
金勝跟陳伊婷出了法院后,直奔奉賢區南橋治安所。
陳伊婷原先工作的公司,就歸屬這個治安所管轄。
半個多小時后,目的地到了。
接待大廳。
兩人進來后,里面人挺多的。
幾個辦事窗口,都在忙。
干脆就在等候區的椅子上坐了下來。
陳伊婷來的路上一直很沉默,估計還沉浸在法院發生的那些事情中。
直到現在才開口道:“金律師,我們來這里干什么?”
金勝把公文包提起示意了一下道:“報個案。”
陳伊婷一臉好奇的問道:“哦...那咱們是告誰?”
金勝笑了笑道:“等會你就知道了。”
耐心的等了十幾分鐘后,才有一個柜臺空了出來。
金勝連忙起身走了過去,對著里面的民警開口道:“警官,我報個案。”
“發生什么事了?”
民警正坐在電腦前,聞言側身看了過來。
金勝一臉嚴肅的開口道:“尋釁滋事。”</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