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勝又想起了‘朱大昌’那個案子。
貌似兩人的遭遇差不多。
都是一擊就‘秒殺’對方。
金勝笑著搖了搖頭,又繼續看了下去。
因為出了命案,所以就由長寧區治安局刑偵大隊接手,進行立案偵查。
在將曾德源傳喚至治安局后,先對其做了拘留處置。
經過調查,警方認為他當時并不完全出于防衛,具有明顯的故意攻擊行為。
在報請檢察署同意后,正式對曾德源依法進行逮捕。
2024年2月28號,偵查結束,并移交給了魔都市第一檢察分署。
在對案件進行了全面審查,核實證據的合法性、真實性和關聯性后。
檢察署認為曾德源的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且應追究刑事責任。
之后就是提起了公訴。
最后一審法院進行審理,認定符合‘過失致人死亡’,判處了有期徒刑3年零6個月。
..........
金勝看完了詳細經過之后,又拿起谷智宇的辯護意見。
他在上面引用了《刑法》第二十條,正當防衛中來進行辯護。
當時蔡星文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了傅婷婷的人身安全。
是直接奔著殺人去的。
嘴里更是不止一次的揚言,要殺了對方。
曾德源選擇制止的時機,也處于不法侵害進行的過程中。
具有緊迫性和現實危險性。
屬于由第三人實施的‘正當防衛’。
并且蔡星文在犯罪期間,還用語言威脅、暴力手段,制止了曾德源報警。
最后更是暫時‘限制’了一家人離開。
可法官顯然并不認可這個辯護理由。
判決書上注明了,不否認曾德源的行為,具有一定的‘防衛’性質。
但其行為,已經明顯超過必要限度,造成了重大損害。
最重要的一點,當時小花園里面,是裝有監控的。
從里面可以看到,曾德源這一下打過去的時候。
蔡星文剛好停頓了一下,并沒有繼續舉起棒球棍。
這就有點說不清了。
金勝仔細對照了一下庭審筆錄和辯護意見書。
大概知道了谷智宇的真實辯護意圖。
他想往‘無限防衛’這一點靠。
模糊兩者之間的概念,讓法官認可自己的說法。
但顯然,合議庭并沒有吃他這一套。
蔡星文的主要施暴對象,是傅婷婷,而不是曾德源一家人。
可‘無限防衛權’的解釋中,明確規定是不能由第三人使用的。
輸掉一審,也就不奇怪了。
放下手中的兩份文件,金勝又看了一下所有的證據。
1.警方提供的報案記錄、立案登記表、立案決定書、案發經過。
2.醫院出具的死亡證明、法醫出具的尸檢報告、死因報告。
3.事發時的現場監控視頻。
4.傅婷婷所做的口供、曾德源自己所做的口供、以及他妻子宋子伊所做的口供。
把所有的東西看完之后,金勝也在心里開始梳理。
隨著時間一分一秒的過去。
靠在椅子上很久沒動彈的金勝,發現了一個新的‘華點’。
再以這個點為中心,開始在腦海里構建模型,進行填充跟驗證。</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