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案子的證據不多,可情況卻一目了然。”
“主要的議論點,還是圍繞‘擊打’那一下,有沒有必要,以及為什么會打頭部。”
“我個人認為,這是在制止對方進一步傷害,是很有必要的。”
“更何況,現場還有孩子在。”
“萬一打在其它部位,不痛不癢的,反而還會惹惱對方,連曾德源一家三口也會有危險。”
“大概就是這么個意思。”
盧晨說完后,目光有點忐忑。
不知道金勝認不認同他的觀點。
很多刑事律師,都有一個職業病。
會不自覺的套用一些法律上的解釋,來看待事情的本質。
錯是沒有錯,可也把自己的思想給禁錮住了。
有些角度不容易看到。
就像眼下這個案子,誰能想到,傅婷婷這個‘獲救者’、會變成了定性的‘爭論點’。
盧晨這次的表現,只能說中規中矩吧!
金勝準備點他一下,看能不能悟到。
隨即提議道:“這樣吧!我來扮演公訴方,你作為辯護律師。”
“咱們也來一次簡易版的模擬法庭。”
盧晨認真的點頭道:“好,沒問題。”
金勝也不客氣,立即問道:“兩人之間是夫妻關系,你是不是一開始就已經聽到,并且確認了。”
“是的。”
“傅婷婷第一次被砸倒在地后,蔡星文又連續砸了兩下,她才裝暈的,對吧!”
“是的。”
“那你怎么確定,傅婷婷第二次被砸倒在地后,就不是在裝暈呢?”
“這.....”
看到盧晨眉頭緊鎖,金勝又繼續開口問道:“你又是怎么認定,當時情況已經到了危及他人生命的程度呢?”
“甚至還讓你逼不得已,去‘以暴制暴’呢?”
“另外我還看到,蔡星文威脅過你,甚至還打落了你的手機,阻止你報警。”
“你打這一下,可是專門奔著他頭部去的。”
“那我是不是可以合理懷疑,你存在氣憤、想要故意報復的心理呢?”
“我們可以清楚的看到,火嘴鉗是鋼制的,重1500克。”
“而這個重量的鋼制物品,在受害人毫無防備的情況下,被重重砸在人體最為脆弱的后腦部,結果不是顯而易見嗎?”
“你來告訴我,這算不算‘見義勇為’呢?”
幾個連續發問,直接給盧晨整懵了。
特別是最后這個問題,直接點明了‘過失致人死亡’的主觀構成要件。
疏忽大意的過失和過于自信的過失。
金勝也不催促,悠閑的拿起桌上冷掉的咖啡,喝了一口。
總得留給他思考的時間不是。
良久,盧晨眼睛一亮,抬頭看向金勝道:“不對,不管傅婷婷是不是裝暈的,她確實正在遭受不法侵害。”
“所以我方制止的行為,就是‘見義勇為’。”
“至于報復,更是無稽之談。”
“這是在保護,除了保護正在遭受侵害的傅婷婷,更是為了保護自己的妻兒。”
“誰能保證,蔡星文會不會殺紅了眼,失去理智。”
“畢竟我方當事人,曾經上去規勸過,但被打掉了手機,后來更是被威脅不能離開。”
“........”
金勝靜靜的聽著,嘴角露出了一抹笑意。
反應還可以,沒有輕易的被自己給繞進去。
只是說的點不夠,甚至最重要的點還沒說到。
但就目前的表現來說,也算及格了。
等到盧晨說完,金勝也沒有再去反駁他。
只是把資料遞過去道:“你下午去一趟法院,把上訴的手續先給辦了。”
“你可以先看看我寫的上訴書。”
“等看完,你再自己對照一下剛才說的那些觀點。”
有沒有聽過一句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