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如果我的小組內有律師愿意跟我一起走的,律所需要無條件放行。”
至于帶手底下人一起走,倒不用過多解釋。
團隊跟個人的意義完全不同。
換成金勝的話,只要跟幾個小伙伴再相處上幾年。
估計等到要走的那一天,大概率也會有人跟著一起。
“第三,關于柳媚的問題,律所需要參照成韋的處理方式來執行。”
“第四,今天例會所有內容,全都需要保密,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
“最好能簽署保密協議。”
這是直接攤牌了,我就是要保人。
反正都要走了,還要什么臉面,你們愛怎么想都無所謂。
保住柳媚,就是在變相保住自己。
最后一個條件,更是把知情的范圍給定死了。
只要沒人透露那些話,柳媚不知道就更加安全了。
幾個要求看似平常,但里面包含的干貨不少。
處處都是算計。
陸志銘發言結束后,會議室內一片靜謐。
大家都把目光看向了陳一銘這個主任,等他拿主意。
“看在共事多年的份上,前面三個要求可以答應。”
“但最后一個,你明白是不可能的。”
“律所每次的會議記要,都會形成文件抄送總部。”
“哪怕我答應了,也無法保證消息的完全保密。”
“這個道理你應該明白。”
“更何況,一個合伙人律師離職,不是一件小事。”
“總部一定會詢問原因的。”
陸志銘聞言,無奈的搖了搖頭。
在律所工作了這么多年,他怎么可能會不清楚規定。
提出這個條件,只是心里抱有一份‘僥幸’而已。
眼下倒是死心了。
好一會兒,陸志銘才說道:“這樣吧!”
“第四條變更一下內容。”
“不用簽保密協議,但諸位得答應我一件事。”
“等會議結束之后,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內容。”
“至少在一個星期之內,我不想聽到一點風聲。”
這個要求還算合理。
拖上個幾天,都是規則之內允許的。
陸志銘想‘自救’,總是需要時間處理的。
陳一銘沒有過多考慮,立即開口道:“行,我答應你的要求。”
“從今天開始,直到下個星期一之前,會議內容不會有人知道。”
陸志銘苦笑著點了點頭道:“好,多謝陳律師。”
“當然,也感謝在座的諸位了。”
“既然做不成同事,但大家依然還是朋友。”
“閑暇時有空,也可以約我喝茶聊天。”
話音落下,好幾個跟陸志銘走得近的律師,也都紛紛開口。
“老陸,你就放心吧!”
“你也是,有空也回來看看.......”
隨著事情的明確,這次的例會到此結束。
陸志銘終于還是‘扛’下了這個鍋。
雖然有點意猶未盡的感覺,可對方好歹是個‘合伙人’級別的律師。
身份擺在那兒,能有眼下這個結果,就已經很好了。
就跟‘領導’犯了錯誤,只要不是特別大、特別嚴重,直接壓都壓不住那種,基本上都會進行‘冷處理’。
內退、主動離職、調離原崗位、去后勤喝茶曬太陽......
性質都是一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