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石春霞有點詫異的眼神,金勝這時候拿出了一份文件道:“這是警方接到報警,在到達現場之后。”
“給石大媽和她老伴兩人,所做的口供。”
“里面詳細的記錄著,傅婷婷在當時受到毆打時,曾經很明確的喊出了‘救命’二字。”
“這....也是石大媽選擇報警的主要動機。”
“我們無法想象,如果不是警方來的及時,會不會釀成更嚴重的后果呢?”
金勝這個疑問句一出,法庭內有不少人都開始在腦海中思索了起來。
就連審判席上,也有一個法官輕輕點了點頭。
孫明禮見狀,眉頭微皺道:“上訴方代理律師,這只是你的個人猜測,并不是已經發生的事實。”
“與本案并無實質性關聯。”
金勝聞言心里暗樂,就知道你會忍不住這么說。
當即立馬開口道:“還請公訴人有點耐心。”
“我是個專業律師,在法庭上只會談論與案件相關的內容。”
“這一點請你放心。”
懟了一句后,金勝又看向王云友道:“法官閣下,我想同時申請另一位證人出庭。”
“同意”
王云友雖然有點小詫異,但還是滿足了金勝的要求。
法律規定中,多個證人是可以同時出庭作證的。
可在司法實踐中,這種情況很少見。
敢玩的這么花,也就金勝這個‘怪胎’律師了。
很快,第二位證人在法警帶領下,進入了法庭。
這下又到了王云友的任務環節。
“證人,說一下你的名字、年齡、職業。”
“我叫馮森,今年55歲,是一名法醫,目前在徐匯區治安局工作。”
“.........”
照例說了一下作證的義務和責任之后,金勝可以開始發問。
“馮法醫,您做法醫這一行有多久了?”
“20多年了。”
“那傷情鑒定這一類,平時做的多嗎?”
“不少,每年一百來件都是有的。”
“那您能不能現場看一下,然后告訴我這屬于哪一個級別的傷情呢?”
金勝這時候拿出一份醫療診斷記錄、一張ct影像圖片,轉交了過去。
馮森接過去仔細看了一下道:“資料很全面,基本上沒什么問題。”
“還請稍等......”
差不多十分鐘左右,馮森抬頭道:“依照這兩份資料上的數據,我能給出‘輕傷二級’的鑒定結果。”
“您能對這個結論負責嗎?”
“當然....”
“好的,謝謝馮法醫。”
金勝回了一句后,又繼續開口道:“大家可能不清楚,馮法醫剛剛鑒定的這份資料。”
“正是兩年半之前,傅婷婷被蔡星文毆打進醫院后的診療記錄。”
“輕傷二級這個標準,已經觸及了《刑法》中的故意傷害罪。”
“治安機關都會進行立案偵查。”
“但在司法實踐中,有一個例外的情況。”
“那就是施害人與受害人,同為直系親屬關系。”
“如果沒有達到輕傷二級以上,治安機關通常不會按照普通刑事犯罪來進行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