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子中幾個能打的點,比如:案發的地點、曾德源受到蔡星文的威脅、阻止報警、限制離開....
金勝連提都沒提,就跟完全沒有看到一樣。
這也讓自己早已準備好的一些反駁詞,變得毫無用處。
而幾個能決定案件輸贏,完全避不開的點,又是設計的一套接一套。
頗有點難以招架的感覺。
旁聽席上,谷宇智不知道從哪兒,拿出了一個小本本,正在記錄著什么。
云清荷雖然不太懂法律,但也能看的出來,優勢在我方.....
得益于金勝做的準備工作,馮森只花了十分鐘不到,就已經完成了對比。
“好了,我已經有結論了。”
聽到這話后,主審法官王云友連忙應道:“證人,你可以直接進行展示說明。”
“好的,法官閣下。”
馮森來到了投影儀下面,開始進行講解。
“大家請看大屏幕。”
“第一次的時候,蔡星文的4下揮擊,分別為右大腿、臀部胯骨右側、腰右腎部、右側手臂。”
“根據醫療診斷報告,相應的損害為軟組織挫傷,手小臂骨裂。”
“第二次被擊打的3下,分別為右肩、后背兩個位置。”
“相應的傷情為脊椎骨骨裂、脾臟輕微受損。”
金勝聽完講解后,立即追問道:“馮法醫,我想咨詢一下。”
“需要多大的力氣打在后背上,才會造成這樣的傷害。”
馮森都不帶思索的,直接回答道:“首先,體格不同,性別不同,抗擊打能力也會有所不同。”
“以本案為例,蔡星文所使用的器具為木質棒球棍,密度為0.52-0.53g\/cm3。”
“這個第6下是擊打在對方的背部左側,正好是相對應脾臟的后方位置。”
“位于10肋至11肋之間。”
“參考傅婷婷的受損情況,以及她的性別、年齡,我給出的力道估算,為23—28公斤之間。”
“至于最后這一下,在我看來用力是最大的。”
“我們成年人的脊錐骨共有26塊,分成四大部分。”
“其中頸椎7塊、胸椎12塊、腰椎5塊、骶骨1塊、尾骨1塊。”
“而傅婷婷受傷部位,為胸椎第7塊。”
“處于后背正中間的位置。”
“我看了一下她的骨裂程度,結合當時擊打的位置,給出的力道估算為30—36公斤之間。”
果然是專業人士,解釋的太詳細了,各種名詞張口就來。
馮森的任務暫時已經完成,輪到金勝繼續上場了。
“馮法醫,感謝您的科普。”
先對著馮森點了一下頭后,金勝又接著說道:“公訴人,相信你應該聽清楚了證人所說的話。”
“在傅婷婷醫療記錄上,最嚴重的兩個傷勢,正是由這最后兩下所造成。”
“能不能麻煩你來解釋解釋,蔡星文如果不是情緒已經失控,為什么會一下砸的更比一下重。”
孫明禮眉頭緊皺,心里有點煩躁。
一個人是否真的情緒失控,從他動作上也能體現出來。
金勝目前就是抓住了這一點。
這時候,旁邊的同事韓承均開口道:“上訴人辯護律師,你這是在斷章取義,偷換概念。”
“不可否認,最嚴重的傷勢,確是由這最后兩下所造成。”
“但在接下來的監控視頻中,蔡星文砸完之后立刻就停了下來。”
“這就說明他沒有完全失去理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