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接通,金勝便率先開口道:“陳哥,你今天怎么有空打電話給我,是回魔都了嗎?”
“沒有,我還在鵬城吶!”
聽到陳棟語氣比較輕松。
金勝放心了不少。
自己能走到今天,離不開陳正當初的收留。
“金勝,你這段時間忙不忙?”
“還行吧!反正都是老樣子,看律所分配什么案源了。”
“那要不要再上個節目玩玩?”
“額........”
金勝沒想到會是這個事情。
一開始或許是為了打開知名度,答應去參加綜藝節目。
但現在就沒這個必要了吧!
眼下連手上的工作都做不完,再接新案子是想把人給累死嗎?
正準備開口拒絕的時候,陳棟繼續說道:“上一季的節目效果很好,收益很可觀。”
“今年會再次聚焦法律這一塊。”
“當然我們也做了相對應的升級,直接把錄制的地點放在了港島。”
“幾個導師都是那邊的大律師。”
“這次想著邀請你,也是因為觀察團成員中,需要一位以上精通法律的專業人士。”
“會對學員們的表現,進行一些方面的講解。”
“我一收到節目策劃書,可就第一時間就想到你了哦。”
“怎么樣?要不要來玩一下,通告費給你開50萬。”
“到時候不少明星也會參與錄制,對你的人脈擴展肯定有幫助。”
能有這份心,金勝其實挺感激的。
特別是關于人脈這一塊。
明星這個職業屬于超高收入人群,平時各種法律問題也不少。
什么合約、合同、侵權、名譽.....等等之類的。
或許網上一個熱搜就是一個案子。
律師費對他們而言,更是灑灑水啦!
算得上是相當優質的客戶資源了。
但金勝目前確實不缺這些東西。
“陳哥,非常感謝你的好意。”
“但我這手里頭還有十幾個案子要弄,每天不是會見,就是去開庭,真是分身乏術啊!”
“這次只能說聲‘抱歉’了。”
金勝的拒絕,有點出乎陳棟意料。
不說通告費就有幾十萬,光是能上熒屏增加知名度,結交人脈這一點,好處就不用多說了。
陳棟還是忍不住勸道:“老弟,這可是一次難得的機會。”
“節目下個月才會正式錄制,你現在把工作安排好都來得及。”
“說實話.....我真希望你能參加。”
金勝既然決定了,就不會輕易更改。
便笑著回道:“說實話我真有點心動,可手里案子...它不允許啊!”
“不說現在每天都有新案子送過來,光是下個月的開庭都被安排了好幾個。”
“咱畢竟拿律所的工資,總不能私下跑去賺通告費吧!”
“所以.....只能辜負陳哥你的好意了。”
“實在抱歉。”
陳棟也聽出了話里隱藏的含義。
參加綜藝好處是不少,但也只是一次性。
相比較而言,律所工作才是長久穩定的。
都解釋得這么明白了,陳棟只能找別人了。
隨即嘆了口氣,無奈道:“那行吧!固定嘉賓我就不考慮你了。”
“我再研究一下節目流程,給你弄個飛行嘉賓之類的。”
“到時候你抽個一天兩天時間,過來露個面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