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喝什么自己弄,冰箱里也有飲料。”
金勝一邊掏出文件,一邊對著兩人說道。
搬到這邊辦公室后,可謂是鳥槍換炮。
按摩椅、冰箱之類的東西一應俱全。
不得不說....還是人家懂享受。
眼下倒是便宜了自己。
沒去管兩人,金勝把注意力放到了文件上。
這是一個涉及侵犯知識產權,犯罪競合的處理問題。
被告人實施侵犯知識產權犯罪,同時構成生產、銷售偽劣商品犯罪。
根據規定,那個重就按那個罪名來處理。
被告人:臧海安、男,1978年3月16日出生,高中文化程度,無固定職業。
戶籍所在地為隔壁省的廣陵市。
目前被關在當地看守所。
2021年6月至2023年11月,被告人為謀取利益,私自生產、銷售偽劣產品,銷售金額達到了311.8萬。
《刑法》第一百四十條,銷售金額200萬以上的,處15年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
并處銷售金額50%以上2倍以下罰金,沒收財產。
.........
金勝花了大半個小時,把所有資料全都給看了一遍。
得出一個結論....如果自己親自出馬,差不多能把刑期搞到10年以下。
但前提是得退贓、簽認罪認罰具結書。
蔣夢瑤的法律意見書中,列舉了幾條辯護意見。
一:對銷售金額存疑,還針對商標這一塊做了說明。
倒是有點知識產權的理論功底。
二:最關鍵的證據鑒定意見書存疑,程序存在多處違法。
三:點明了從輕、減輕處罰的原因。
整份意見書中除了一些小瑕疵之外,水平不低啊!
金勝抬頭問道:“夢瑤,這份東西是你獨立完成的嗎?”
蔣夢瑤有點不好意思道:“其實我是在悅姐姐指導之下做的。”
“但是我保證,她只是說了下大致的方向。”
“所有內容,包括引用法條,全是我自己找的。”
原來背后有陳悅出手,那就說得過去了。
金勝心思隨之一動,這以后免費的勞動力不是有了。
上次跟她交流過,水平不低。
說回眼前這個案子。
被告人自己在治安局做的口供中,都已經撂的一干二凈了。
辯護空間直接給定死了。
這一點就很無奈。
根據相關規定,案子在治安偵查階段,律師是無法直接閱卷的。
有些客氣點的‘蜀黍’還能跟你簡單說一下,否則完全是靠盲猜。
要問三個部門中,誰最煩刑事律師。
那無疑就是治安了。
因為到了檢察署階段,律師就能開始挑刺了。
有一個模糊點,就可能會被退回‘補充偵查’。
搞來搞去的,你說煩不煩。
萬一有點程序違規什么的,還有可能被追責。
“咚咚.......”
金勝正準備說自己意見的時候,辦公室的門被敲響了。
盧晨推門進來道:“金律,前臺通知,有一個叫卞奇峰的律師來找你。”
金勝一聽也想起了對方是誰。
寶山區那個案子的一審代理律師。
沒想到他會主動找上門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