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中午11點半,四人才從治安局出來。
雖然成功立了案。
可蜀黍還是覺得事情并不是單純的‘詐騙’。
有幾個疑點始終是繞不開的。
一:30萬的制作成本,超過幾十倍的利潤,并不代表一定是詐騙。
二:簽訂合同的主體是公司對公司。
就算邱浩宇從馬騰云身上坑出錢來了,最終還是會歸入映月公司的賬戶。
哪怕盛安是老板,都不能輕易去動公賬上的資金。
更別提他只是小股東、總經理了。
當然....金勝也有反駁的理由。
第一:邱浩宇欺瞞馬騰云,讓他簽下‘委托協議’,其目的就是為了騙取錢財。
從他代為簽訂‘額外擔保協議’這一點就能看的出來。
第二:作為一個計算機系畢業的高材生,邱浩宇在驗收的時候,怎么會看不出游戲的制作情況。
30萬跟600萬的程度,能一樣嗎?
這就好比用‘魔都堡壘’來跟‘流浪地球’作比較。
看似同為科幻片,但實際上根本不是一個level的東西。
第三:映月公司已經成立了6年,在業內多多少少算有點名氣。
也幫其它公司制作過多款游戲,口碑還是不錯的。
另外根據財務報表顯示,它每年凈利潤都在千萬級別以上。
3年前更是突破了3千萬。
總不可能為了《靈劍仙動》這一款游戲,直接砸了自己招牌。
哪怕是‘體育老師’教出來的數學,都能知道不劃算。
要說里面沒有貓膩,真是狗都不信。
正是靠著金勝的‘詐騙嫌疑’三連問,才讓戴謙點頭同意立案。
否則真的難說嘍。
蜀黍每天很忙的,能推當然要推啊!
他的工資又不是你給,憑什么要幫你使勁兒。
“金律師.....你看都這個點兒了,一起吃個便飯吧!”
范宗明抬手看了一眼時間。
金勝笑著擺手道:“不了不了,律所還有一大堆事等我回去處理。”
“改日....改日等這些亂七八糟的事情都結束了,咱們都約上一起聚聚。”
范宗明點頭道:“好,那就這么說定了。”
“.........”
小家伙本來趴在中控扶手上,曬著太陽,睡得正香,結果車門一開被驚醒了。
等看到來人后,前面兩只小短腿馬上一立,‘喵’了好幾聲。
好像在控訴金勝去玩,不帶它。
結果被張琴從后面偷襲,一把撈了過去。
“叮鈴鈴......”
剛把車開上高架橋,金勝手機響了起來。
虹口區法院調解中心打的。
要是沒記錯的話,對方好像姓‘花’,跟那個永遠的‘神’同族。
“金律師,我是調解中心這邊的,昨天跟你聯系過。”
“我知道,您好。”
反正是案子的事情,金勝直接用了外放功能,副駕駛的張琴也能聽得到。
就連‘奶茶’都瞬間抬起了頭。
不明白車內怎么有第三個人的聲音。
“你這個案子的被告丁意遠,剛才給了我一個方案。”
“他愿意退回最后一次的收款,金額是20萬77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