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點的東西很快便被端了上來。
金勝和藍承應一邊吃喝,一邊聊著大學時期的趣事。
柳慧敏則在一旁剝著蝦,時不時給金勝喂上一口。
真是讓店里那些單身狗看了羨慕,一旁有女朋友的流淚。
“老詹,那個新聞你看了沒。”
“什么東西?”
“就發生在咱們小區里籃球場那個事,昨天都上新聞了。”
“撞人?”
“對.....聽說上個月底法院判了,得賠20多萬吶!”
“這么多。”
“可不是嗎?”
隔壁桌,有兩個中年人正在一邊擼串,一邊聊著天。
由于離得比較近,聽得一清二楚。
金勝和藍承應對視了一眼,不約而同的停止了聊天,靜靜聽起了八卦。
“要說那年輕人也是倒霉催的。”
“在家里樓下的籃球場打球,結果碰到老劉頭自己跑進去瞎溜達。”
“這一撞,好家伙,20多萬沒了。”
“昨天來了好些什么自媒體、記者之類的。”
“都給這事兒給搞網上去了。”
“但我感覺沒啥用。”
“你說連法院都判了,再折騰又能怎么樣。”
“難不成還能聽咱們老百姓的,改嘍。”
對面另一個人點頭道:“是這個理兒。”
“自古以來,民不與官斗啊!”
“我家那個小子明年就要大學畢業了,我準備讓他考公。”
“22棟的陳天合,不就是因為有個當科長的兒子嘛。”
“你看物業那幫人,平時下巴抬的多高,可每次見到他,都是點頭哈腰的。”
“........”
藍承應此時抬起扎啤杯,和金勝碰了碰。
等兩人喝了一口放下杯子后,有些玩味道:“金大律師,如果換成是你出馬,能打贏嗎?”
金勝有些無語道:“小兒科的東西,你還好意思問我。”
藍承應笑了笑道:“怎么不好意思了。”
“找你幫我溫故知新一下,可以不。”
金勝瞟了他一眼道:“行,你藍大公子開口了,我哪敢拒絕啊!”
“那你聽好了哈.....”
藍承應沒有回答,抬手示意了一下。
金勝見狀,隨口便說了起來。
“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
“主要還是看被告人,有沒有主觀過錯。”
“首先,打籃球本身是一種激烈的對抗運動。”
“需要在限定地方,進行著各種姿勢的動作。”
“因此,對一些不可預見的行為,完全沒有義務去觀察。”
“其次,原告明知籃球場的作用,但還是進去了,那就應該視為自甘風險。”
“意思就是,他得承擔任何有損害自身的后果。”
“但在司法實踐中,法官一般只會看一點。”
“就是被告人,他能不能預見到原告這個行為,有沒有盡到觀察的義務。”
“只要抓住這一點,官司就輸不了。”
金勝一說完,藍承應立即輕輕拍了下手掌。</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