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后出行啥的都方便。”
“他有個朋友知道這事兒后,就說有路子能搞到便宜的,4s店賣30多萬那種,最多8萬塊搞定。”
“平時正常開、買保險、年檢,都沒問題,除了不能過戶。”
金勝一聽便知道了。
隨即開口道:“債權車對吧!”
欣欣點頭道:“對對對....就是這個。”
“年輕人嘛,都好面子。”
“我那小表弟越想越心動。”
“再加上他朋友在一旁使勁鼓吹,便花了7.5萬,弄了一輛寶馬。”
“可誰知道一大早起來后,車沒了。”
金勝搖了搖頭道:“是不是報警了,然后蜀黍看了監控,等聯系過對方,就跟你們說,這是債權方拖走的,不是盜竊行為。”
“如果車內有其它貴重物品,可以聯系對方寄回來。”
“最后,再建議你們去法院,走司法程序。”
欣欣連連點頭道:“對對對,蜀黍當時確實是這么說的。”
“還給了我們公司名字,以及負責人的聯系號碼。”
“我表弟當即就打了電話過去。”
“對方的意思是,拿錢把債務平掉,他們愿意幫忙聯系車主過戶。”
“其它免談。”
“這肯定是不愿意的啊!”
“先不說那輛車已經是第4個年頭了,光是那什么融資租賃公司的錢,都還要20來萬。”
“相當于花個小30萬,買了輛老款的二手車。”
“哪怕新車也就這價,根本劃不來。”
這就是典型的貪小便宜吃大虧。
一直以來,車輛這一塊的水,比馬里亞納海溝都要深。
售后回租、融資租賃、車貸金融、抵押借款.......
都快玩成一朵花了。
至于為什么不整治,還是因為利害關系太大了。
只要不出大亂子,不管小弟們怎么玩,大哥總歸有一份。
斷自己財路的事情,傻子才會干。
金勝摸著光滑的大腿,腦海里飛快閃過思緒。
“如果我沒猜錯,你表弟應該去找過當初賣車給他的那個人吧!”
欣欣立即點頭應道:“對,他當場便說了很多東西,什么合同之類的,表示車被拖走跟他無關。”
金勝幫忙補充道:“他的意思,是說自己盡到了告知義務,并在合同中注明了免責條款。”
“意思就是說,你表弟作為一個成年人,知道這個車的情況后還要買過去,出了任何事情,都與他無關。”
欣欣回想了一下道:“應該是這樣吧!”
“那這個錢,是不是就拿不回來了。”
金勝輕笑一聲道:“倒也不用這么快下決定。”
“這個事情并不是個例。”
“完全可以說很普遍。”
“至于是否能拿回錢,我得看到全部資料才能做出判斷。”
“這樣....你把我接下來的話,好好記一下。”
聽到這話,欣欣立馬又掏出了一個手機,直接開始拍攝。
金勝見狀便說了起來。
“這種債權車,嚴格意義上來說,是不能進行買賣的。”
“車輛作為擔保物,進行抵押登記后,原車主便喪失了自由買賣、處置權。”
“因此,哪怕他把車拿去質押換錢,交易的也僅僅只是占有權、使用權。”
“而原車主在押車時,需要出具身份證復印件、車輛行駛證,以及簽訂《質押協議》。”
“所以.....接下來的任何交易雙方,只能簽訂《車輛質押債權轉讓協議》,其它譬如買賣合同之類的,很有可能會被認定為無效。”
“接著,讓你表弟再去一趟治安所,請求蜀黍核查對方拖車的合法性,以及車輛抵押情況。”
“意思就是拿到原車主和融資租賃公司簽訂的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