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面寫著10月30號,上午9點半,浦東新區法院,民事6庭。
事由:贈與合同糾紛。
接著是訴狀。
原告:孟麗娟,女,1985年7月7號生,魔都本地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秦彥,季清風。
被告:徐婷,女,1990年6月2號生,蘇省淮安楚州區人。
委托訴訟代理人:施俊霖,王蓓蓓。
第三人:王昊(原告丈夫),男,1984年11月20號生,徽省壽縣人。
訴訟請求:
1.確認第三人王昊贈與被告徐婷之間158萬7718元的贈與行為無效。
2.被告徐婷向原告返還以158萬7718元,并支付利息。
(自立案之日起,至實際清償之日止,按照全國銀行間,同業拆借中心發布的同期,一年期貸款市場報價利率計付)。
事實與理由:
原告與王昊系夫妻關系,兩人之間并無特別財產約定。
故,婚姻關系存續期間的錢款,應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
王昊與被告徐婷之間存在婚外情關系........違反公序良俗原則。
在未取得原告同意之下擅自處理夫妻共同財產,亦侵犯了原告的財產權利。
贈與應屬無效行為。
因此,被告應立即向原告返還受贈款項。
接下來,就是厚厚一疊轉賬記錄、聊天記錄.......
最
徐婷和王昊在2020年7月份,于一場‘行業’酒會上認識。
互相加了微信后,便一直都有聯系。
王昊經常會對徐婷噓寒問暖,并表示‘上門女婿’的日子不好過,經常吵架不說,在家里還抬不起頭。
沒多久,兩人便約著吃了頓飯。
當天更是送了一個價值3萬多的‘驢’牌包包。
9月底,王昊帶著徐婷去了芭提雅旅游,當晚便住在了一起。
為了表示自己并不是因為錢才和對方......徐婷在第二天購買了一條價值2萬塊的金項鏈,送給了王昊。
回到魔都后,王昊開始經常留宿在徐婷的家里。
期間很多花銷,均為兩人的生活支出。
直到2022年6月份,徐婷查出了懷孕。
她要求王昊做出選擇,要么離婚,要么兩人分手。
王昊表示他正在辦理戶口遷移,等到完成后,便會立即離婚。
徐婷并沒有相信這個理由,于是提出分手。
并于月底,獨自前往醫院,完成人流手術。
而王昊為了不分手,使用了各種手段。
包括送禮物、發紅包、轉賬,以及在房間偷偷安裝攝像頭,甚至用徐婷的不雅視頻、l照進行威脅。
.........
足足過了大半個小時,金勝才把東西粗略看完。
(轉賬記錄,只關注了帶有特殊意義的,比如:520、1314、888、666.....)
算起來,這是一起典型的,老婆發現老公有外遇,起訴小三還錢。
不過嘛.....施俊霖這邊并不是沒得打。
特別是其中關于威脅的部分。
金勝心里也有了一個主意。</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