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盡管變得更加復雜,但萬事不離其宗。
葉玉梅堅持不撤回訴訟,不接受調解,因為她相信自己是對的,做為一名新聞媒體人,這是行使自己的最基本的職責,是對人民大眾負責任的行為,自己也是問心無愧的。
如果是因為對方是政府部門,就不敢寫真實的事情,不能說真心話,大實話,那就違背了新聞的基本原則,觸碰了自己的底線,這樣的事情是絕對不允許的。
省高院領導見葉玉梅絕不妥協,不讓步,也只能作罷,自己只是個傳話筒,不必要介入到事情中,麻煩的事情還是少惹,況且雙方都是自己惹不起的,不過還是從心里佩服葉玉梅的職業操守和素養。
省高院領導打了電話給最高法院唐一民,將事情的結果告訴了他,唐一民一聽到是這個結果,有些意外,心里想著:一個小小的記者而已,真認為自己是無冕之王了,敢這樣跟政府對抗,真是不知道天高地厚了,既然不識抬舉,那也就不會再對她客氣了,要讓她知道什么是特權,以及特權管制下的法律,讓她明白明白做人做事是應該遵守什么。
唐一民這樣的老狐貍,混官場幾十年了,什么事情沒經歷過?處理事情,無論是從公還是從私,都能做到游刃有余的,讓外人無可挑剔,所以幾十年來,官路享通,不斷升遷,從一個基層法院的臨時工,到現在的最高法院副院長,只用了二十五年時間,可謂是跨躍式的升遷之路。
可是他不知道的是,因為收了馬廣南送的鄭板橋真跡畫,介入了這樁官司,想以權謀私,最后卻是落得一無所有,進了監獄,端了班房,去踩縫紉機了,這是后話,暫時不表。
葉玉梅也將拒絕的事情告訴了葉山峰,葉山峰聽后也是大為贊同的,做人就得有骨氣,做事情就得有底線,不能因為對方實力強,就屈服了。
葉玉梅被葉山峰夸了一通,但沒有提及幫她的,葉玉梅也沒有開口要求幫忙,其實知父莫如女,葉玉梅知道,自己就是不開口,老爺子也會把自己的事情放在心上的,何必多個形式呢!
星期一,《中華日報》頭版刊發一篇署名文章,《權大于法嗎?!!!》引發了大家的熱烈討論,也引起了上層領導的關注,同一個作者,在同一報刊上,先后發表了不同的兩篇文章,不但揭露社會發展中存在的丑陋邪惡的事情,而且還揭露權力機關以權代法,干涉法律的公平公正,在群眾中引起了極其惡劣的影響,影響了政府的公信力,動搖了人民大眾對法律法規的信任,這已經不是簡單的事件了,而是一件影響深遠的事情,處理不好,會引起全社會對政府不信任,不滿意,不支持等現象。
真的出現了這樣的局面,那可是非常嚴重的事情,民心所向,是我們國家的立足之本,沒有人民大眾的支持和擁護,我們政府就成了無源之水,無本之木,雖然這事情只是小范圍之內的人知道,但是星星之火,可以燎原。
高層立即作出指示,由最高政法委部門負責牽頭,司法部,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參加的聯合執法小組成立,經過討論研究,由最高法院和雙方高等法院,組成三方,在指定地點,指定的時間,來個三堂會審。
這個決定一出來,唐一民傻了,超出了自己的掌控范圍了,再硬著頭皮干涉,那不是脫褲子放屁,多此一舉嗎?而且還會暴露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