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萌仔細觀察著現場,忍不住問道:“您說從鄰居聽到喊叫,再到保安趕過來,前后不到三分鐘,這三分鐘兇手要完成殺人還要剁腳,這也太快了吧。”
陳警官點點頭:“由此可見兇手的行兇手段,已經越來越干凈利落了,是個極度危險的人物。”
我說道:“當時保安趕過來的時候,兇手應該還在現場,這么短的時間,就算他是職業殺手,也不可能在保安趕過來的時候就已經逃之夭夭了。”
“現場有鄰居圍觀,這些鄰居的注意力全在屋內的死者身上,而保安的注意力全在維護現場上,根本沒有人去追兇手,兇手這時候反而能從容地逃離現場。”
“他逃離的時候不可能走小區正門,肯定是翻墻,為什么翻墻的時候沒人看到,因為附近的鄰居都跑來看戲了。”
陳警官拍著我肩膀,頗有些佩服:“厲害,你還看出了什么?”
我說道:“按理說他每次行兇之后,為什么路邊的監控拍著拍著就拍不到他了呢?除了東郊這邊有點偏,像那個時代小區附近,還有那個大廈附近,都是比較繁華的地段,監控是根本斷不了的。”
“他就算是一直跑,他不會累,一口氣跑出幾十公里,這幾十公里的監控都能給他拍得清清楚楚的吧?”
黃梟果真是個直男,直接問陳警官:“你們是不是看監控沒看仔細啊?”
陳警官不悅道:“再怎么也不能質疑我們的專業性,看監控這么沒有技術含量的事,就算是實習警員他也給你看得清清楚楚的,這么大的案子,就算我們人手不夠,領導都得來看監控。”
說完陳警官問我:“你的意思,是兇手在監控死角的地方,又做了別的偽裝?”
我點點頭,先給陳警官說了一下我們在大廈的收獲。
這個兇手患有脫毛癥,沒有眼睫毛和眉毛,這是一個很顯眼的特征,但是在出車禍的那個男人給我們描述兇手的時候,他沒有說出這個特征,說明兇手當時貼了假睫毛和假眉毛。
“兇手既然進行了二次偽裝,他完全有可能再做別的偽裝,因為他知道監控可以把他拍下來,他如果一直穿著那身衣服,你們警察肯定會通過監控找到他的落腳點。”
陳警官聽到兇手的新特征,頓時有些振奮,但還是質疑道:“時代小區附近的監控,沒有拍到兇手有攜帶背包或者挎包,他如果要把這一身行頭換下來,就算當場扔了,可是他另一身行頭,藏在哪呢?”
我說:“不用藏,兇手的確沒有攜帶背包和挎包,也沒有提著什么口袋,那你們有沒有想過他在離開現場的時候,把死者的腳藏在哪?他不可能堂而皇之地提著兩只腳滿大街走吧?”
這話一出,三人皆驚。
“對啊!”
“沒有帶包,又不能堂而皇之地讓人看到他拿著什么東西!”
“他肯定還帶在身上!”
我接過話繼續說道:“這個兇手的身高大概是在一米七不到一米五的樣子,這個身高其實很普遍,加上這個兇手本身的身形不算壯,所以就算他打扮成女人,也不會很違和。”
“他的衣服應該是雙面,就是另一面也可以反過來穿,但即便衣服可以反過來穿,那褲子呢?所以他必須還要遮住褲子,甚至是遮住鞋子,防止你們通過監控看到他,那怎么辦,只有女人穿的長裙可以同時遮住這兩樣東西。”
“因此他進行二次偽裝的時候,穿著一條長裙,外套反過來套在了長裙外面。”
“至于他把死者的腳藏在哪,答案已經很明顯了,他既然能偽裝成女人,他還能把腳藏在哪兒?”
夏萌恍然大悟,指著自己的肚子比劃:“他偽裝成了一個懷孕的大肚婆,把腳藏在了肚子上。”
我點點頭,整個的順序,大致就是兇手先把其中一身行頭,放在距離案發現場不遠處的地方,這個地方較為偏僻,四下無人,而且存在監控死角,然后他穿著一身黑色裝扮去行兇,行兇完將死者的腳藏在腹部。
接著他回到監控死角,更換另一套行頭,這身行頭包括長裙和假發,然后將外套反過來穿,把自己偽裝成一個孕婦,正大光明地走在街上,來了一出瞞天過海。
警方不是沒看到他,而是把偽裝過的他給忽略了。</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