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大章急著問訊茹瑤和舒汝佳,其實是想知道方鵬是不是還有幫手。
確定下來之后,他更疑惑了。
方鵬是如何做到的?
懂得結構工程,還會給人洗腦,但他所犯的那起搶劫案卻又愚蠢至極。
凡事就怕較真兒。
如果仔細去分析,會發現這根本就不是一個人能做出來的事。
難道方鵬有精神分裂癥?
應該不是……于大章立刻否認了這個假設。
他和方鵬面對面交談過,如果對方有類似的病癥,他是可以看出來的。
按理說,案子辦到這一步,可以往結案的方向走了。
嫌犯供認不諱,藏人的地點也找到了,被害人也提供了相關證詞,可以說是鐵證如山,毫無反轉余地。
但卻在于大章這里過不去。
因為還有疑點。
辦案就是要對所有不合理的地方進行針對性調查。
既然方鵬身上還存在疑點,那就要繼續深挖下去。
離開醫院,于大章回到分局。
他先是找到李鈞。
“李隊,之前隊里調查的方鵬個人資料我要看一下。”
既然要調查,肯定要先從方鵬的過往開始查起。
他之前只在李鈞這里簡單看過方鵬的身份信息,其他內容并沒有詳細了解。
“案子不是都已經查明了嗎?”李鈞有些疑惑他的反向操作:
“現在看個人資料,你這是準備深挖?”
于大章擺擺手,否認道:
“沒有沒有,我是想重新建一份案宗,然后把三起積案匯總到一起,嫌犯的資料當然是越完整越好了。”
目前對于方鵬的懷疑還只是他的個人推測,并且于大章也沒有把握能查出其他線索。
所以嘛,當然是要給自己留好余地。
李鈞聽后點點頭,隨即將桌上的一份文件遞給他:
“這是隊里對方鵬的調查資料,如果還需要對他繼續調查,我可以另外派人。”
身為支隊長,他當然希望案子辦得越仔細越好,刑事案件可容不得任何一點紕漏。
而且憑他對于大章的了解,這個案子應該還有些其他問題。
“不用不用。”于大章擺手拒絕道:
“我真的就是整理一下資料。”
回到積案辦公室。
于大章坐在辦公桌前,開始翻閱起方鵬的個人資料。
開頭的個人信息他之前看過,所以這次只是簡單的看一眼就略過了。
方鵬的家庭背景也很簡單,現在只剩他一個。
往后翻,來到工作經歷那里。
方鵬最早是一家大集體企業中的普通員工,還曾給領導開過一年車。
2006年企業改制,方鵬拿到一筆賠償金后就離開了。
之后他給一家工廠開過兩年通勤車,再之后就開起了出租車。
嗯?
看到這里,于大章發現了不對勁兒的地方。
方鵬開通勤車的時間是2006年至2008年。
開出租車的時間是2010年至2012年。
從時間上看,少了一年。
2009年沒有記錄。
也就是說,這一年方鵬是沒有工作的。
于大章拿出本子,將這一年寫了上去,并在后面畫了個問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