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堅持我的選擇。”安無恙首先表明立場。
“至于種種問題,我覺得都不是問題。”安無恙補充。
“實驗室可以建立,研究團隊可以整體派遣過來,并且在本土培養研究人才。”安無恙繼續說著。
“我們五更天計劃購買私人商務機,這個計劃最遲在一年內實現,我們五更天可以承諾你們諾娃醫藥的研發人員,每三個月可以有五天帶薪的探親時間,并且由我們五更天的商務機送回去。”安無恙給出了優待條件。
“另外,這些外派的研究人員,我們可以提高一些薪資。”安無恙追加的說著。
“盛慶朝廷的問題,我們五更天來解決。”安無恙補充承諾。
“至于最麻煩的夏國法律問題,當需要測試的時候,我們可以弄到海外測試。”安無恙給出了備用解決方案。
梅麗莎沉默了下來,她正在思考安無恙的說辭。
經過一番思考之后,梅麗莎試探的說著,“所以安總的合作前提,便是將項目放在盛慶?”
“是的。”安無恙肯定的回答。
“哪怕成本大幅度增加?”梅麗莎補充。
“當然!”安無恙繼續說明。
“如果安總堅持將合作項目放在盛慶,那我們諾娃醫藥有對應的要求。”梅麗莎選擇妥協。
如同她自己所說,在這一場談判中,五更天與諾娃醫藥的籌碼并不對等。
五更天壟斷的掌握了精力恢復因子與活力恢復因子,諾娃醫藥只能提供尖端前沿的醫學研究實力。
從表面上看,兩者似乎缺一不可。
事實上也是如此!
但問題是:缺一不可,并非不可替換。
五更天是壟斷性質的情況,那五更天就不可替換。
然而諾娃醫藥并非不可替換,如果將諾娃醫藥換成強森醫藥或者是光輝醫藥,以及東默沙醫藥,其實都不是不可以。
甚至可以說更好!
因為白頭鷹的醫藥企業很缺德,為了獲取利益的情況下,白頭鷹的醫藥企業絕對愿意打破原則,甚至做一些比較出格的人體試驗。
簡而言之,如果五更天與白頭鷹的醫藥企業合作,有可能會更容易出成果。
所以為了避免被替換掉,諾娃醫藥只能選擇妥協。
畢竟萬一五更天替換了他們諾娃醫藥,那諾娃醫藥不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
他們諾娃醫藥提出了合作方案,但五更天轉彎和其他醫藥巨頭合作,那諾娃醫藥豈不是成了業界笑柄?
“你們諾娃醫藥有什么要求?”安無恙詢問。
“我們希望和你們五更天共同擁有研發成果的所有權,并且對應的產品,我們諾娃醫藥要百分之五十的產能。”梅麗莎說明。
“比如說,我們雙方的合作項目研發出了特效救心丸,那特效救心丸的專利權由我們雙方共同擁有,并且所有生產出來的特效救心丸,我們雙方各占一半。”梅麗莎舉例說明。